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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章 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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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马拉着一辆破车,在凹凸不平的小道上慢悠悠前行。

马车颠簸,数下之后,车厢后边的帘子一动,一个人自车厢内滚落下来,一直滚到小道旁边的树丛中,方才被枝条拦住,静静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

瘦马未曾察觉车上少了一人,照旧拉着车子,“得得”远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背着刀的人路过这条小道,看见了躺在树丛中的人。

刀客蹲下身:“你还好吧?要我送你回家吗?”

地上的人动弹一下:“我……的……家……没……”

他忽然用尽全力,在地上翻了个身。他的面孔暴露在刀客的视线之中,灰白相杂的头发如同枯草,层层叠叠的皱纹是被揉皱的纸张。

躺在地上的人,就是路边任何一个即将迈入死亡的孤零零老人。

他们的不幸相似又迥异,北疆中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不缺这样的人。

老人道:“我有一个宝物……我把它给你,你要替我做一件事……”

一个纯金锻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小小宝塔滚落刀客足前。

刀客被其吸引,拿起宝塔,握住的那一刻,源源不绝的热量传入体内,仅只眨眼功夫,经脉中的真气就翻了一倍似粗壮。

什么东西能让一个人的真气眨眼间提升一倍?

刀客手握宝塔,全身战栗!

老人喃喃道:“拿着它,帮我杀了……天宝萨拉的……茉母。”

天宝萨拉,北疆最耀眼的明珠之城。

茉母,天宝萨拉的主人,北疆最高贵的女人,德云拉茉。

经年不止的西风刮在北疆的大地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使山川连同大地形成大大小小数不清风凹之地。这些天然凹陷被北疆之人称为“风崖”。

风崖既是北疆的一种地貌,也是北疆的一个帮派,还是遍布北疆的一家最知名的酒馆。

自外边来到北疆的人大多会选择这里作为他们的第一个落脚点。

因为这里有最烈的酒,最烈的女人,和最烈的消息。

言枕词就坐在这样一间酒馆之中。

这是一间北疆中还算不错的酒馆了。

它建在一处不小的风崖之中,三面与屋顶皆有土墙,唯独迎风一面用木竹建造墙壁,再在空隙中铺以厚厚毛毡挡风。酒馆昏暗,中间有石砌的篝火堆,篝火堆里头的火焰日夜不熄,围绕着篝火堆摆着的陈旧的木制桌椅,桌椅旁总坐满了人,二胡与羌笛的合奏咿呀环绕,乐声之中,身着轻纱、佩满首饰的舞女头顶酒碗在人群中飞快旋舞,腾挪跳跃,满满一碗酒分毫不洒,引来一声声叫好与无数金银打赏。

“真吵、真吵,一点没有原兄的弹奏好听。原兄真的在这里吗?原兄才不会喜欢这里。”

吵闹声中,一道细细的声音响在酒馆角落,是随着言枕词一同来此的娇娇。娇娇站在缺了个小角的木桌子旁,嫌弃地用翅膀点点随时能够咿呀发声的桌子,又看看桌面浑浊的茶水,再转向四周,更见到许多除了一身大氅和许多金银之外,连个袍子都打着补丁的酒客。

它叹息一声:“身上挂了那么多金银首饰,却不愿穿个好点的袍子。北疆之人,使人担忧。”

言枕词拉开随身带的一只布袋,将里头的坚果倒在娇娇面前。

食物入眼,娇娇顿时忘了方才的抱怨,三蹦两跳来到坚果堆前,不停伸脖啄食。

言枕词抚摸鹦鹉艳丽的羽翼,抿了一口杯中茶水。

舞女旋舞所带浓郁香气之中,酒馆中各种各样的声音汇作洪流,一同涌入他的耳际。

紧贴篝火而坐的一群刀客低声交谈:“这是十日以来第几个为金塔而死的人了?”听见在自己斜背面,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感慨:“冬狩又要来了,希望茉母熬过今年这关……”还有这个酒馆的天顶之上,那里有一个只有人腰高的小密室,密室之中,两个人在密语:“界渊的消息打探到了多少?”

万言过耳不过心。

言枕词喝完一盏清茶,对娇娇说:“快点吃完,我们继续上路。”

娇娇吃着果子,小声道:“坏师父,他们是不是在说原兄,我们要不要偷听一下。”

言枕词:“你的原兄究竟怎么样了,我们可以自己亲眼看见,不必道听途说。”

此言大为有理。

娇娇顿时心服,也不管头顶上的窃窃私语,快速啄食桌上剩下的果子,不大会便吃个肚子浑圆,辛苦地扑扇翅膀飞到言枕词脑袋上,和言枕词一同离开酒馆。

木门开合,风霜飞卷。

出去的人和进来的人擦肩而过。

两人均有所感,擦肩之际对视一眼,旋即再行。

新进门的客人穿着一袭狼毛披风,硝制好的狼尾搭在他的肩膀处,随步行一摇一晃,仿佛随时会有一匹狼狡狠地从袍子上头跳下来。

来人裹着狼毛大衣穿过酒馆,要了一壶烧酒,来到一张空置的位置之前。

这个位置正好在篝火旁边,先时的刀客依旧在讨论金塔的消息:“现在金塔在谁的手中?”

“传闻在邪刀邪元化手中,据说他得了金塔之后,第一个就去杀自己的老对头木刀。”

“结果如何?”

“木刀未过十招就惨败在邪元化手中,随后邪元化狂笑着将木刀剁成肉泥。据说连当日前往观战的人都被邪元化杀了大半。”

“两个都是废物,不过木刀比邪刀不那么废一点。”

“这……。”

“若说邪刀以卑鄙的手段突袭木刀,取得胜利,并不奇怪。但两人正面相抗,木刀却一败涂地,令人费解。”

“口气好大。”刀客道。一桌子的刀客齐齐转头,看向狼袍人,“你是谁?”

狼袍人桌上的酒已经喝光。

他转了转脖子,长袍起伏,露出腰侧一抹金光。

已有眼尖的人看清,那是一柄狼首金环刀!

方才还热闹的酒馆忽然收声,静得落针可闻。胡琴不拉了,羌笛不吹了,连舞女也在不知何时消失无踪。

狼尾袍,狼首刀。

可怕的名字流窜在众人舌尖,而没有一条麻痹的舌头敢将这个名字说出。

酒馆之中,四下俱静。只有狼袍人自怀中掏出纸笔,在一张本已写满了宝物的纸张上再添“金塔”二字,并换了朱砂笔,于纸张最末慎重写下邀战书:“我多年积蓄全在此处,你看上哪样尽管开口,全部都要也无不可。你我一诀生死,胜,东西给你,命给你;败,东西给你,命给我。”

而后他将纸张叠好,放入竹筒,捆在酒馆豢养的苍鹰脚上,将其送上天空,自言自语:“开门大吉,在将东西送出之前,天上又平白再掉下一个有趣的金塔来。十五年了,我收集了这么多与众不同的东西,总该有一样能够打动他,叫他和我一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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