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网

繁体版 简体版
e小说网 > 大明小官人 > 第091章 传说中的怪蜀黍?(补更,抱歉了!)

第091章 传说中的怪蜀黍?(补更,抱歉了!)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生意火爆,当然是需要庆祝的。

杨清便当面提出,要让李谦这位大东家来做东,请客喝酒。

李谦对此自然是欣然应允,并让他遣了一名随从,去往沈家传信,邀沈天佑出来一聚------再怎么说,他都是第三大股东不是?如此重要时刻,岂能让他无故缺席?

午后才决定要出去喝酒庆祝,显然可选的地方也不多。

毕竟,很多店面入暮后就要打烊了,杭州府城的夜禁制度执行得可是非常严格的。晚间还照常营业,且较之白天还要更加热闹的,除了烟街柳巷,似乎也没别的好地点了------人嘛,尤其是男人,出外风流时总要为自己寻个好借口,如此方能心安理得不是?

既然是打算庆祝,又哪能少得了美酒佳肴和漂亮姑娘的歌舞助兴?

不过对于今晚要去哪一家,杨清和沈天佑二人却是产生了不小的分歧。

杨清提议去金风楼,找花魁海棠红作陪,理由是李谦还没见过这位花魁。沈天佑却坚持要去春风一笑楼,说是他还没机会得见近来花名远扬的柳如烟,早就想见上一见了。

李谦对此倒是没太大的所谓,反正于他来讲,去哪里都一样。只是,姓沈的这小子为何如此坚持?难道他当真不知,自己曾当面言语贬损过柳如烟?

这小子------报复心理倒是挺强的,不就成心想看自己出丑么?

俩人的“争执”并未持续多久,杨清便妥协了下来,最终同意了沈天佑的提议,并朝李谦无辜地眨了眨眼,神情看上去十分无奈,意思是我也没办法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李谦若有深意地瞥了他一眼,点点头道:“少数服从多数,既然你们执意要去春风一笑楼,咱们就去那儿吧。”

换了往常时候,李谦的确是打从心底里不愿去那一家的,倒不是担心自己会出丑,而是他对那柳如烟没啥好印象。

而自打那日偶遇柳儿之后,使得他对于柳如烟的观感倒是改变了许多。当然也称不上喜欢,毕竟自己也是有未婚妻的人了------但至少,心善的女人更容易让男人产生好感,这是不争的事实。

至于会不会请不出佳人相见,李谦倒不觉得有这个可能。

经过上回那么一闹,相信她们再也不敢不给自己这位“杭州第一纨绔”的面子了,万一自己被拒绝后恼羞成怒,悍然砸场怎么办?

做下决定后,李谦便看向杨清,有些不放心地问道:“你今日出行,可有带上护卫?”

“带了。”

杨清愣愣地答了一句,而后才醒觉,看着他笑道:“我说那姓赵的怎么平白就让人敲了顿闷棍,原来------哈哈,看来我猜得不错,整个杭州城里,敢对赵家公子下黑手的,还真没几个!”

------

------

路上,李谦才听杨清说起,近日正在进行的花魁大赛。

杭州府的花魁三年一选,赛事定于端阳节后,一般分为几轮来进行选拔,最终胜出的清倌人,才能得到花魁的头衔。

这一点,有些类似于后世的娱乐选秀,有海选、初赛、复活赛以及决赛等环节。但事实上,选秀古已有之,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应该便是宫廷选秀。

而花魁大赛,则属于民间的一种娱乐性质活动。更确切的说,这是由各家名气甚大的青楼妓馆联合举办,专供有身份地位的人来参与的乐事、雅事,江南一带颇为盛行。

赛上,文人士子可以献花和赋诗来赞赏佳人,来达到为自己所支持的姑娘加分的效果,最终决定胜出人选的因素,看的正是鲜花及诗词的数量,但诗词在这里所占的比重不大,除非是能作为名篇流传后世的那一类。

正所谓文无第一,文人间的东西,不相上下的话确实很难比较质量,倒不如淡化一些,免得因此而惹怒了某些自诩为“才子”,所支持的姑娘却憾然落败的人。

总的来说,这是一场比拼钱财的盛会,因为会上每朵鲜花的定价是一两银子,有些富家子弟动辄鲜花数百上千朵,这种豪掷千金的气魄委实令人惊叹------败家败出了新高度?

由于这会儿还是明初,朝廷崇尚节俭,这种赛事也注定闹不出太大的动静,远离京师的杭州府城,也都只限于小打小闹而已。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