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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五章 不是剑客心难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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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还有个幸灾乐祸的阿良,一脸我可什么都没做啊的表情。

后来阿良去而复还,难得不喝酒,说了几句人话。说那样的传世名作,写得再好,还是不够好。还是一个懦弱者,要拉上读者分摊心中难以消受之苦难。

老瞎子当时问他为何自己不写。

那个狗日的只是斜靠柴门,双手捋过头发,说我已经见过太多不用笔写书的小说家,在人间只以人生作文,熠熠生辉,长篇长那千年万年,短篇短那数十年。

有些读之心醉,有些见之心碎,可都是他阿良心中的真正好文。

陈平安见那老前辈沉默许久,忍不住问道:“前辈此次前来,是有事要晚辈去做?”

老瞎子收起思绪,摇摇头,“就是来看看。”

那条老狗只敢心中腹诽,老瞎子一双眼珠子都丢了,看你大爷的看。

它有些怀念那个狗日的阿良,老瞎子只有碰上那厮,才会比较没辙。

陈平安突然作揖行礼。

老瞎子笑道:“怎么,是要怂恿我多出力?”

陈平安直腰后,“晚辈是感谢老前辈的大失所望,却能独自失望一万年。”

古语有云,山岳耸巍峨,是天产不平。

这位无异于画地为牢一万年的老前辈,心中更有大不平。

老瞎子点点头,抬起枯瘦一手,挠了挠脸颊,破天荒有些笑意,“很好,我差点就要忍不住打你个半死。果然够聪明,是个晓得惜福的。不然估计就不用龙君和刘叉来找你的麻烦了。”

陈平安苦笑不已。

这位能让老大剑仙专程拜访两趟的老前辈,可不像是个会开玩笑的。

老瞎子转身离去。

确实就只是来这边看看,随便聊几句。

至于与龙君,老瞎子没什么可说的,想必对方也是如此。昔年故友,形同陌路。

那条飞升境的老狗,屁颠屁颠跟在老瞎子身后。

龙君也随之散去身形,恢复成一袭空荡荡的灰袍。

陈平安突然喊道:“老前辈,阿良如何了?”

老瞎子没有转头,说道:“当个托山的王八,狗日的开心得很。”

陈平安既忧心又放心,看来要想阿良有空常来,暂时是不用想了。

陈平安最后所看一眼,山水禁制已经重开,只是心中所见,是那托月山,与剑气长城,遥遥相对。山河迥异,故人无恙。

又想要喝酒了。

陈平安先偷偷摸摸从飞剑十五当中取出一壶酒,再鬼鬼祟祟腾挪到袖中乾坤小天地,刚从袖中拿出酒壶,要喝上一口,就被龙君一剑将那酒壶与酒水一并打烂。

陈平安习以为常,身形一闪而逝,重回城头,学那学生弟子走路,肩头与大袖一起摇摇晃晃,大声说那臭豆腐好吃,就着炖烂的老狗肉,想必更是一绝。

陈平安并不清楚,他见不得剑气长城的外边天地。

老瞎子却清清楚楚“瞧得见”城头风光。

那条老狗趁着老瞎子心情尚可,嘟哝道:“我又没招惹他,才见面一次,就开始惦念我这一身肉了,可恨可恨。”

老瞎子讥笑道:“你也配招惹剑气长城的隐官,谁借你的狗胆?”

老狗不敢反驳,只敢乖乖摇尾乞怜。

托月山千里之外一处大地上,老瞎子当初停步驻足处,已经临时圈画为一处禁地。

搁放着一壶美酒。老瞎子故意将此物留在此地。

驻守托月山的大妖都没有去挪动酒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由着它孤零零摆在地上。

哪怕已经确定了那壶酒水,并无半点异样,就只是一壶寻常酒水。还是没有大妖去动它。

万年以降,蛮荒天下,强者为尊。

那个割据一方的老瞎子,是数座天下屈指可数的十四境之一。

如今的蛮荒天下,在那个萧愻走过一趟古井深渊后,则又多出一位,只不过她是以气运合道蛮荒天下,并非纯粹以本命飞剑合道天地。

十四境实在太过玄妙不可测,两者差距到底在何处,都没人可问。

事实上可以问那托月山下的阿良,只是谁敢去招惹,火上加油,雪上加霜?真当他离不开托月山吗?

托月山与阿良,既是镇压,更是一种形势微妙的井水不犯河水。

毕竟是阿良自己不愿让出那条道路,来问剑托月山。

一位按照辈分算离真师姐的大妖女修,浩然天下的美人容貌身段,来到托月山之下的混沌虚空中。

她远远看着那个盘腿而坐的儒士法相,以数量极多的金色文字作为蒲团,挺像一位来此借山修道的世外人。

她无法理解,为何这个男人会如此选择,天下文海周先生,曾经为她解释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大道真意。

所以她更加不理解这个阿良的自毁道行。

那个邋遢汉子瞧见了那托月山女修,立即坐直,道:“新妆姐姐,为何还是当年相见时的旧妆容?故人相逢旧妆容,真是诗情画意啊。”

化名新妆的女子大妖,凭借记忆回想一番,然后皱眉道:“放你的屁!”

自个儿的胡说八道,撞铁板了?

阿良最不怕这种状况,一脸深情道:“看来新妆姐姐,对咱俩的初次相逢,记忆犹新,大慰我心。有几个好男儿,值得新妆姐姐去记百年。”

新妆嗤笑道:“你要是换个选择,会用几剑砍死我?”

阿良有些羞赧,老婆娘真会开荤腔,让我都要遭不住。

新妆不解深意,只当这个男人又在神游万里,分心驾驭剑意,镇压双方脚下的虚空异象。

阿良觉得机会难得,得使出杀手锏了。

难得重逢,我英俊容貌依旧,剑术更高,想必那位姐姐都习惯了,那就来点才子佳人的。

阿良咳嗽一声,润了润嗓子。

不曾想新妆冷笑道:“闭嘴。”

这个男人,曾经独自御剑远游蛮荒天下,因为惹祸不断的缘故,他那御剑之姿,不少大妖都亲眼见识过。

一边双手撑腰,一边大声吟诗,美其名曰剑仙诗仙同风流。要知道他身后,还跟着术法轰砸不断的追杀大妖。

阿良叹息一声,美人不解风情,最煞风景辜负良人。

新妆问道:“你有了这么个境界,为何不好好珍惜?”

阿良说道:“我可以真心回答,但是新妆姐姐也要先听我一番言语。”

新妆点点头。

果不其然,半点没有意外。

只见那男子以手拍膝,微笑吟诗。

笑容不多,嗓门不小,“此为我阿良独创的三别歌。”

蜀道难,将进酒,梦游天姥吟别留。

琵琶行,长恨歌,赋得古原草送别。

哀王孙,无家别,丹青引赠曹将军。

“若非押题,不然其实换成那泥功山,负薪行,一百五日夜对月。也是很不错的。”

“洗兵马,赠花卿,江畔独步寻绝句。嗯,换成三川观水涨十韵,好像更好些。”

“好家伙,这般文思如泉涌,车轱辘似的刹不住啊,厉害的厉害的。”

新妆说道:“胡扯够了没?”

最后阿良点点头,神色似笑非笑,双手握拳撑在膝上,自言自语道:“好一个贾生恸哭后,寥落无其人。好一个醉为马坠人莫笑,有请诸公携酒看。”

新妆安静等待那个答案。

你阿良为何如此不珍惜一位剑修的十四境。

“因为我很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十四境。”

阿良倒是没有耍无赖,笑道:“可惜新妆姐姐,年纪不小,远游太少,所以不懂。毕竟不是剑客心难契。”

新妆默不作声。

剑客也好,剑修也罢,一座天下都承认。

唯独这个男人过于用力去“假装”的斯文人,实在让人腻歪,总觉得何必如此,当你的剑仙便是。

新妆曾经询问周先生,若是浩然天下多是阿良这样的人,先生会如何选择。

周先生笑言,那我就不来你们家乡了,而阿良之所以会是阿良,是因为只有一个阿良。

相传阿良之所以一人仗剑,数次在蛮荒天下横行无忌,其实是正是为了寻找周密,昔年浩然天下不得志,只好与鬼神同哭的那个“贾生”。

只是周密始终不愿意见他。

阿良猛然站起身,神色肃穆,沉声朗诵一番年少时读书后、早早得其大神意的书上言语。

目极万里,心游大荒,魄力破地,天为之昂。

云蒸龙变,春交树花。造化在我,心耶手耶?

阿良所有的言语,化作一个个大如山岳的金色文字,砸入金色蒲团之下的深渊中。

文字更显化出那金色蛟龙,春风树花,出没白云中,将那股冲天而起的煞气压下。

儒家圣人,浩然正气。口含天宪,言出法随。

地底极其深远处,有那天崩地裂的动静,好似被阻拦道路,只得暂时退回,只是那残余声势,依旧缓缓传到金色蒲团处。

让那新妆只觉得惊心动魄。

男人双手抹过脑袋,与那托月山女子大妖笑问道:“读书人,猛不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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