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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章 万众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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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胡忧可不管那些,一个也是赶,两个也是轰,既然代军团长都动了,也就干脆稍带的把这个二号人物也给弄出来吧,省得以后麻烦,还找另找机会去搞他。

现场的气氛,已经被胡忧调动得异常的热烈,现在是万事俱备,只等哈里森和陈大力成功而回了。

胡忧与哈里森和陈大力的任务是带在奴营突袭齐源杰、庄进熙的帅帐,把他们给抓到这里来。能要活的就要活的,没有活的,死的也行。

看到远处传来的信号,胡忧知道,哈里森得手了。于是一嗵鼓后,对城民宣布道:“在粥里下毒的人,已经抓到了,大家看,就在那边”

“哗”城民齐刷刷的全都转头过去,果然看到哈里森正在把征这边带。

“就是他,我之前看到他夹在人群里,往粥里扔东西”一个城民的怒吼,顿时引得群情更加的激昂。

“杀了他,杀了他”龙袭渔在人群之中尖叫两声,转头就钻到另一拨人群里。

龙袭渔的这两声,顿时被愤怒的人群所接受,一声声的人喊杀声,一浪高过一浪。被气氛烘托起业的城民,跟本就没有注意到,代头叫出这个声音的人,这会都已经不知道跑哪去了。

“嗵。”胡忧敲了一通鼓,大声喝道:“把犯人代上来,接受人民的审判。”

得,还没有审呢,齐源杰,庄进熙就已经被胡忧定性为了犯人。

多年之年,有历史学家经过研究得出一个节论。胡忧此时之所以能够成功,除了他会笼络民心,不拘一格降人才之外,最大的一点,就是对机会的把握能力。每次在面对那些意外 的突发事情之时,胡忧总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的早到事情的切入点,为自己夺取最大的利益。

而在胡忧的自传里,他对枭雄有这以一个解释——每当机会来临的时候,能毫不犹豫的摒除一切障碍,出手狠辣,以极深的城府,计算一切可以计算的东西,并把他们加以运用,变成自己利点的人。

“杀”胡忧一句话落地,决定了齐源杰和庄进熙的命运。反应过来的那些忠于齐源杰和庄进熙的部队,已经和外围不死鸟特战团的士兵对峙起来,胡忧不可以用太多的时间,来对齐源杰和庄进熙进行审判。在这种情况下,审判只不过是一个过场,有就行,不用在呼时间的长短。

其实胡忧心里很清楚,下毒的只有一方面的人,齐源杰和庄进熙两人之中,肯定有一个是被冤枉了。他们两个派系的人,不可能同心做一件事。

不过齐源杰和庄进熙一同掉,这符合胡忧 的利益,只有这样,他才能拿到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所以这两人,必须得死。

权力的斗争,就是这么残酷的,这里面本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就不存在什么所谓的公平。别说是错杀一个,有时候就算是错杀一千,必须去做。这是胡忧在血与火之中,学会的东西,是任由书上都看不来的。

正是因为胡忧的这个理念,使得胡忧再今天后的岁月之中,曾经一度制造出了血色的恐怖。这也是史学家对胡忧诟病最多的地方。直到死后,对他的争议,也从未间断过。

随着两颗人头的落地,人群之中,暴发出了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城民被压抑了几十年的情感,终于全面的暴发出来。

胡忧知道,这是一个收民心,收军心的大好时机。他连续猛擂了一段战鼓,让鼓点敲击在每一个人的心头,最后当着场中数万人的面前,突然血斧一闪,把战鼓劈成两半: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能救我们的,永远只有我们这双手。

我们向往和平,老天带来的却是战争,我们向往美好的生活,而却有人烧掉我们的牧草,让我们换去生活的资本。

连年的灾荒,接连的战火,我们不想接受,却被强加于身。

为什么会这样?

那是因为我们不够勇敢,他们觉得我们好欺负,他们当我们不是人,我们不过是想喝一饭粥而已,他们都要给我们下毒。

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你们过够了吗?”

“够了”

“你们还想过这样的生活吗?”

“不想!”

胡忧猛吸一口气,喝道:“是的,这样的生活,我们已经过够了,不想再过了。没有救世主,那我们就靠自己这双手。用我们自己的手,打造我们自己想要的幸福

我们生逢乱世,就要学会适者生存。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我胡忧在此对天发誓,只要你们向往幸福,并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我就会给你们幸福

我们不要做草民,我们要用双手,让天空下每一寸土地,每一个人,都拥有自由,尊严而幸福美好的生活”

胡忧的话长,说得很漏*点。城民听着他的话,眼睛渐渐的变得坚定,士兵们听了他的话,眼中闪出的是向往。是呀,那是多么美好的梦呀,谁不想过着幸福的生活,谁想像颗草一样,任人踩踏。

很多人哭了,但是更多的人,却在哭的同时嘴角挂起了微笑。一双双眼睛,看向胡忧,目光之中,充满了希望。他们全都相信,胡忧可以给他们带了这样的幸福。

胡忧自己也不知道,原来他可以一气说出那么多让人感动的话。只看台下这些人的眼睛,他就知道,自己这一次,成功了。这将会是他第一批子民,也是最最忠诚的子民。

感动是够了,但是还需要一些漏*点。胡忧对这个很拿手,他知道怎么样,可以让这里的每一个人,再次变得狂热起来。

他要让所有的人,记住这份狂热,并把它永藏于心底,成为不懈的动力,神精的力量。

“你们要这样的幸福吗?”胡忧歇斯底里的叫道。他的声音已经沙哑,但是那股漏*点却在燃烧着。

“要”现场所有的人,全都齐声叫了出来。没有鼓点的指挥,他们依然叫得那样的整齐,因为这是他们发自内心的情感。苦日子过得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不允许以后的岁月,还是那样过下去。

胡忧叫道:“那怕是要经历腥风血雨,你们也不怕吗?”

“不但”

“哪怕是死,你们也依然坚持信念吗?”

“坚持”

“我,胡忧,从今天起,将带领你们,踏过那满地荆棘,走过那血雨腥风,哪怕是死,也要为我们,为我们后世子孙,打下一份幸福的疆土”

“誓死相随”

几万人的暴喝,响彻天际,回荡在洞汪城的上空。每一个人,都被胡忧的话深深感染了,他们是狂热的,幸福地,就像是被催了眠一般,在心里打下专属于胡忧的烙印。

暴风雪军团五万士兵,和洞汪城两万城民之心,从这一刻起,被胡忧收归己有。

容易吗?

并不容易,这是胡忧用无数血和汗换回来的成果。在经过那么多努力之后,胡忧终于真正的获得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力量。

虽然这份力量此时还很弱小,但是胡忧会精心的呵护它,让他成长为让整个天风大陆都为之颤抖的实力。

轻风吹走了浮云,胡忧仰望着那苍茫的天空,耳边传来的是人们疯狂的呐喊。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他庆幸自己直到今天的每一个选择,是坚持,让自己走到了今天。

今天很美好,明天将会更加的美好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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