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同窗活泼娇俏的妹妹、南市里当垆卖酒的胡姬、书院老师知书达理的女儿,都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散发着别样的芬芳美丽。
还有,给他启蒙资助他乡试的故乡恩师,他的女儿纯朴而美丽,见到他时未语先羞。但每次都鼓起勇气叫他“冼哥哥”,悄悄替他缝补磨破的衣衫。
但在这么多的女子中,方锦书是最特别的一个。
这种特别,不是来源于她的身份,而是因为她是第一个他看不透的女孩。
回想第一次见面时,她看上去很害怕,但其实却很冷静镇定。不但很好的回答了他的问题,还一路指引着马车将她送回方府。
一个刚刚才从拐子手里逃出来的小姑娘,一个从来没有经历过风浪的闺阁小姐,哪来这样的心志?
而这次相遇,她的仪态、她的镇静、她处理伤口时的娴熟,在周遭环境改变时她超强的适应力,都跟她的身份不吻合。
一个从小在方家娇养着长大的嫡出幼女,在暖房生长的花朵,怎会拥有这样坚毅从容的性格?
这实在太过古怪。
追根究底,是权墨冼与生俱来的本性。他自幼就有一种天赋,能从纷乱的事实中看到真相。以至于还在卢丘时,东家丢了钱西家丢了鸭都会来寻求他的帮助,在四邻八乡里甚至小有名气。
而他,也很乐于帮助邻里。每一次解决掉这些的难题,他能获得一种满足的成就感,令身心舒泰。
也正是因为他这样的能力,才能在日后年纪轻轻的就坐上刑部尚书的高位。
方锦书不知道他在脑中已经对她产生了怀疑,她的全幅身心都被眼前这个小家伙吸引了过去。扎好蝴蝶结后,将小豹子轻轻的抱在怀里。
它的身体很软。刚刚泡过温泉之后,古铜色的毛皮油光锃亮的服贴在身上,再瞧不见之前那副狼狈之极的模样。
只是它看起来更加饿了,皱着褐黑色的鼻子到处嗅闻着。耳朵竖了起来,尾巴却耷拉着,小模样看上去又是可怜又是可爱。
轻柔的抚摸着它的头顶,方锦书看着权墨冼,发愁道:“芳菲怎地还没回来,瞧它已经饿坏了。”
权墨冼醒过神来,将脑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赶了出去,笑道:“算算时间,应该快到了。”
对方可是方家的千金大小姐,又不是镇上那些邻家女孩。自己想那么多做什么,她再有什么古怪,终究也是两个世界的人,和自己无干。
两次相遇,都是意外。
除了此情此地,两人将再无交集。
看着方锦书黑白分明的眸子,他自嘲的笑了笑,接过了小豹子。一到了他的手里,小豹子便惬意的伸了个懒腰,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了舔他的手心,趴在他怀里睡了过去。
“你难道养过小豹子?”看他手法如此娴熟,方锦书不解的问道。
权墨冼失笑摇头,道:“怎么可能?为了供我读书,幼时家里养过好大一群鸭子,还养了两条大黄狗来看家。生下的狗崽子,都是我抱大的。”
“只是后来父亲去世,家里的族产被侵占了去,只剩下十多只鸭子。”说到这段过往,他的语气中没有黯然,只剩下一种彻骨的冷漠,好像在说旁人的往事。
方锦书敏锐的察觉到他心中的郁结,想到他日后在京中的传闻,果然不是空穴来风。
没想到他的少年时代,原来受了这些苦楚坎坷。这个时候,她总该说些什么,想了想道:“权举人不必放在心上,世态炎凉乃是人之常情。如今,他们不都得来奉承于你?”
“奉承?”权墨冼嘴角的笑容有些冷冽,眼眸如墨一般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