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网

繁体版 简体版
e小说网 > 燕燕于飞 > 第一百九十四章:一招打死

第一百九十四章:一招打死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这世上,很多人,跑去学空手道,学跆拳道,学自由搏击什么的。但真正厉害的,是华夏武学,也就是古武,现在说法,叫国术。为什么国术厉害?因为它太恶毒了。恶毒到了,华夏政府,居然想要武于舞化,不想要让这种功夫大行其道。

你不是说国术是国萃么?弘扬国萃还不对了?还真就不对了。

国术太凶猛了,太狠毒了,几招几下,就夺人生死,打你个生活不能自理,这样的功夫,如果大行其道,整个国家就乱了。普通小警察,那种在部队里待几年出来的?哦,还有那些考上的,从学校出来的。你指望这些小警察可以对付那些国术高手?拿着枪,也不见得是大爷。在真正的国术高手面前,杀人是一件,真的很容易的事。

只看现在就可以知道了。

樊眼蛇出手多阴,多狠,多毒,多快。

那叫一个出手如电,让人猝不及防。

可是他的下场,却是呻吟一声……直接死掉,死得干脆利落,一点也不带残余的。

那种死了,还要说两句话的事情,只会在电影上,电视上,出现。并且这样的情节,十分的狗血。

现实,就是这样,樊眼蛇出手,他以为稳草胜券,却不知道,自己跟随其后,就被刘郁打死了。

一片的抽冷气。

之前对峙,让人感觉很沉很闷,很是无聊。

但打生死的时候,谁能想到,会是这么快。

刘郁说三招打死樊眼蛇,其实只用了一招。

他甚至没有使用第二招分野合流。

可以说,刘郁就是用第一招打死樊眼蛇的。

为什么会这样?樊眼蛇出手,可以说是种偷袭,想要打刘郁的下盘,破了他的拳架子,再趁刘郁身体失去平衡的时候,一击,把他打死,打颈项,打太阳穴,就可以搞定了。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刘郁的功夫,已经到了皮外神经层的地步。一般的人打拳,用大脑。高手打拳,用中枢神经,一流的,顶级的高手,用皮下反射神经,那是什么?第一直觉。

樊眼蛇是想,然后发动偷袭。这个速度,在普通人,在他看来,那是很快的了。

可是他面对的是刘郁,刘郁是用皮下神经反射的,换句话说,他根本不用脑。

你拳过来了?我立刻就打回去,想怎么打回去?这种问题不要想,直接打就是了,身体会告诉你,该怎么打,最好。所以,樊眼蛇缠住刘郁的一条腿,刘郁是想也不想,另条腿点地借力,借力生劲,这个劲再经过刘郁的膝腰发劲,一直传过去,你樊眼蛇不是在下面么?我直接就膝打,刘郁学的是燕子门的功夫,谁说燕子门的功夫,只是脚踢人?用膝打的,就不是燕子门的功夫?很多人会误会,以为只有泰拳,是用膝的高手,高招,习惯用膝盖打砸。但其实,国术里,对膝打亦有研究,很是精到,只是一般人不精通罢了。

刘郁学的是什么功夫?梅花拳,梅花拳的一个特点,就是招随形变,招随势变,无论如何,一变通之。所以打出膝打,别的功夫不见得可以跟上,但梅花拳却是可以。刘郁一个膝打,一下子,就砸破了樊眼蛇的肚皮,肚子一破,这人,未必就死。

刘郁这一记膝打,虽然快,但力道,难免的,还真就是不足,最多打断樊眼蛇的肠子,上医院缝巴一下,再活个三五十年,亦不是没有可能。按理说,这个时候,樊眼蛇败了,刘郁抽身走人,他就胜了,可是刘郁根本不想这样,直接的,就发动了同步的攻击。

一手,先把樊眼蛇的手给拨开,确定自己不会再受到攻击,然后直接抓住了樊眼蛇的脖子。虎豹掌的抓拿之功运上,以刘郁时时刻刻炼出来的大手之力,咔吧一下子,就拧断了樊眼蛇的脖子,这一招,打得,比捏破花生米的皮衣还要容易。就这么,脖子一断,樊眼蛇立死。身下的神经断掉,喉管断掉,颈椎断掉,再不死,就真没天理了!

“这孩子!!!”

李云看得痛心不已!

出手太毒了!

本来嘛,一个膝打,就够了,对方已经废了,刘郁双手,一手就拨开了樊眼蛇的双手,他还有必要再打么?可他偏偏跟上去一记虎豹掌,直接把樊眼蛇的脖子给抓断。怎么急救都没用,直接死掉,干脆利落。这叫一个狠辣啊!

观战的大富豪们先是发呆,随后一片的欢呼。当然,也有赔钱的,不过他们看到这么精彩的比赛,亦是开心的笑骂,他们投赌这样的拳赛,为的是开心,而不是真正要赚多少钱。这艘赌船,想要用赌赚钱,那只是小人物,他们才指望这个呢。有钱佬在这里是图刺激,开心。在他们欢呼中,亦有另类咒骂,可是这些人,太少,太少了。

傅宗阳倒抽一口凉气,道:“好快的出手……”他是老人精,看出一些。不过因为他的功夫不好,所以不确定。不知道,刘郁到底是顺手杀,还是有意杀。

傅葳捂唇,看着拳坛上,那个刚才还活蹦乱跳的拳师,久久无语。

黑拳比赛,她亦不是没有看过,只是,似这样,闪电火花盘,一招打死,却并没见到。

这样的场景,实不亚于好莱坞恐怖恶心片里血肉横飞的视觉冲击。

特别是它更直观,更直接,就在你的眼皮前,那么的发生了。

杨青火看着儿子:“怎么他不是我儿子呢?”

杨小阳道:“那个……我现在学功夫?还不行吗?”

高明夏抽了抽嘴角,忽然有些恶心。

不就是那个大哥死了么,现在,为了大哥,他来这里,掏得十万块,是为了那一亿零二百四十万?若这样下去,纵然他拿了这笔钱,可是为了这笔钱,却要死多少人?高明夏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对于这样的事,深为的厌恶!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