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但不需要暴露自己,而且听对方的口气,似乎还要去万巫之城,那绝对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不过哥舒翰却是又惭愧又感动,在他看来,秦云是为了自己等人甘愿牺牲。
“哥舒大哥,你不需要内疚,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秦云对他笑着说道:“加入军队并不算是坏事,至少能混口饭吃,而且还能去神都。”
顿了顿,秦云又说道:“哥舒大哥,我觉得战争会很快爆发,到时候你们村子还是无法避免被拉人,如果有可能的话,还是离开这里去更远的地方吧!”
哥舒翰用力点了点头,张开双臂给了秦云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我知道,你保重,一定要活下去!”
秦云握拳捶了捶他的后背,后退两步按住自己的胸口说道:“一定!”
哥舒翰解下自己随身佩戴的匕首,硬是塞在秦云的手里:“这个你拿着!”
秦云知道这是哥舒翰家传的黑铁匕,吹毛断发极为锋利,虽然对拥有神兵的他来说根不算什么,可是哥舒翰平时将其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绝不会让别人碰触。
他收下了这份礼物,因为拒绝意味着对哥舒翰心意的轻视。
村里的村民还为秦云准备了一大袋的干粮食物,哥舒翰的妻子们将家里最后一坛米酒灌入皮囊让秦云带上,她们对秦云是最为感激的。
告别了哥舒翰和土围村的村民,秦云跟着巫族骑士一起离开。
巫族骑士很是慷慨地让人分了一匹坐骑给秦云,他们带了七匹备马,原只有正式的骑兵才能够享有。
骑队朝着东南方向前行,因为积雪很厚,所以速度不是很快。
同行的巫族骑兵对秦云的态度颇为冷淡,甚至还有一点点的敌视,原因估计是因为领头骑士对他的看重,不过当秦云将米酒送给他们享用之后,有几名骑兵的态度起了变化,也愿意和秦云聊上几句。
通过交谈,秦云知道招揽自己的这位巫族骑士居然来自万巫之城,是赫氏家族的重要子弟,拥有世袭的男爵爵位、领地和两百名私兵。
巫族的家族是从部族部落发展而成的,和大燕、大元皇朝多如牛毛的大小家族不同,巫族的贵族家族数量很少,但是掌握的力量却很巨大。
贵族能够掌握大量的私兵,一旦巫门和皇族发动战争,贵族们都会率领军队加入,来博取战功和财富。
赫氏家族在万巫之城也属于大族,赫夜罗虽然不是最重要的嫡系子弟,但也有着自己宏远目标,征召仆军参加战争正是他实现野心的第一步。
事实上巫族的贵族通常不会掩饰自己的野心,将自己的心思隐藏得太深,很难吸引到崇尚勇武的武士的效忠,家族之内的竞争也全都靠实力和战绩说话。
赫夜罗刚刚获得新的领地不久,虽然寒冬没有过去,他已经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土围村恰好是在他的领地范围之内,另外还有十几座同样的村落。
作为赫夜罗的下属私军,骑兵们对他相当的敬重,他们向秦云透露赫夜罗的身份来历,也是有意让秦云能够为其死心塌地的效力。
如果换成是真正的部落猎人,恐怕心里也会臣服大半,只可惜秦云根不是。
骑队在雪地里跑了二三十里路,达到了另外一座更大的村庄,和对待土围村完全一样,赫夜罗喝令征召十五名自带武器粮食的壮年男子。
对方没有反抗地服从了,十五名强壮的男人告别悲伤哭泣的亲人,默默地跟在了骑队的后面,朝下一座村落进发。
从早上到下午再到黄昏,赫夜罗率领的骑兵扫荡了五个村落,征召了七十名土民,入夜的时候住宿在了第六座村庄里面。
第二天清晨队伍继续出发,继续着征召的行程,队伍因此不断扩大拉长,到最后结束返回的时候,土民的数量达到了近两百人。
这些土民绝大多数都是锻体的实力,少数几个修炼有粗浅的功法,因此被委任为小队长的职务,不过待遇也远比不上秦云。
作为贵族领主,赫夜罗拥有的领地当然不仅仅只有几个小村庄,一座叫做巴斯的小城是他的根基,巴斯城尽管只有不到五万的人口,不过在这片偏远广袤的雪原上,也算是难得的繁华所在。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巴斯城拥有着坚固的城墙和防御设施,这使得它看起来更像是一座小型的堡垒要塞,轻易难以攻陷。
所有被征召来的土民安排进入了城里的军营当中,他们将会被赫夜罗手下精锐武士加以严格训练,最终成为能够奋勇战斗的战士,为了赫夜罗的野心而战!
而在这批被征召来的战士里,秦云无疑是个特殊的例外,他不需要参加训练,而是作为赫夜罗的近卫住进了领主府邸,不但拥有单独的房间,甚至还有一名土民侍女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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