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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纨绔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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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呀,你给浪蹄子,胡说什么。看老娘不撕烂你的嘴。”

“别别别,这不是逗乐么?咱们这寡妇村好不容易有一件新鲜事,大家不是也是乐呵乐呵吗?”

“乐呵个鬼,这事儿老神仙说了,不能往外说,就算有人打听也要说没这个人儿。”

“啥,这不会说通缉犯吧?”

“老神仙说不是,说这娃子是天上的神人投胎,外面那世家大族想要谋夺他的神仙能力,这才将他祸害至此,以后必定有同样为神仙投胎的人亲自来寻他。”

“天啊!……不过,或许是真的,否则一个男娃子怎么能孩子,必是神仙的能力。”

“哇啊啊……”

“哇啊啊……”

“哎呦喂,你家小崽子醒了,赶紧的。胡婶,俺可是第一次见双胎的娃子呢,您让俺进去瞅瞅?”

“对对对,要是有一天,俺还能遇上俺那当家的,也要给他生一对。”

“想得美,瞅什么瞅,老神仙说了,孩子要放屋里养上两个月才能抱出去,以免受了风。毕竟生他们的阿耶昏迷的太久。这俩孩子都太虚了。”其实胡婶一点不觉得孩子虚,在她眼里,那双胞胎生下来虽然小了点,但她真得是第一次见到,生下来就那么白嫩的孩子。

“唉,其实与羊奶相比,还是人奶最好,可惜……”

李乔木昏迷着,但他偶尔醒来就能听到各种唧唧咋咋的说话声,男人很少,似乎全是女人,间或的还有孩子的哭声。慢慢的待他的意识渐渐清醒之后,他听懂了,屋内的孩子是他生的。

他,生孩子?他又穿越了?穿越成了女人?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

诗句很有意境,也真实的写照了眼前的村子。只是意境与现实存在差异,这座前堂有水,背靠大山,说起来也是一块风水宝地,名为秦家庄的村子,最真实的现状是太过贫穷和破败。

纵然它是一座足有一百多户,在原主的记忆里,已经算是很大的庄子的村子;纵然它面向入村的大路这边,还有那么几栋看上去还算整齐的房屋。可见过太多新农村的李乔木,仍然不能从那几栋黄土墙和茅草屋顶的房子上看出什么气派和富裕。

对比起来,这座村子里,其实还应该是他现在住的那地儿最好。虽然那里真的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睡觉都是在地上的一堆稻草上,家里如今比较值钱的不过是一口铁锅和一床破被子。但胜在人家的院子再怎么样,也是用山上捡来的大青石垒砌的,唯一的两间高不过三米,面积也就七八十来平的土屋,地基往上一人高也是石头砌的。

寒冬几乎剥除了整个天地间的所有绿意,就算是农家菜园子里生长的葱蒜和韭菜,为了它们能够继续奉献,也被老农们给细心的用枯草掩埋。

走进村子里,耳边只能偶尔听到鸡鸣和狗吠,人影基本上没有。天气太冷了!冷的眼前的村子,看上去犹如一座空城。

这个村子很穷,穷到据说这里百分之五十的人家,是连醋布那种在李乔木看来,恶心非常的东西都吃不起的存在。并且每年有百分之三十的人家在冬天都会有人冻死饿死。

那个在现代人看来是笑话的一家人共穿一条裤子的故事,在这里是常事。所以天气太冷的时候,那些人家若是没必要,一般都不会出门。

男人的家在村子最为靠后的地方。从他家院子后门出去,不到一百米就是那座距离村子最近的山,呃,其实就是座为目测高度二十来米的山坡。

大约是大唐的房屋占地真是不要钱,男人的家有一个非常大的院子,李乔木目测足有三亩多地(他是按照现代一亩地大小算的)。与宽大的院子相对的就是那两间可怜兮兮的茅草屋。

“小木回来啦?”快到家的时候,李乔木碰到了一位身穿灰布麻衣,年纪约莫四五十的黑瘦男人,正从一座拥有三间半房屋的篱笆院子里走出来。

“庄大叔,这是要出门?”

“嘿,闲着也闲着,乘现在雪还没下,去山上捡点柴火。”庄大叔扬扬手里的草绳和镰刀,“伯兮怎么样了?俺听田老七说他升官了,现在成了陛下的亲兵。”

秦颂,字伯兮。就是那个现在养着李乔木的男人。据说原来只是一名农兵结合的府兵,就是这府兵也不是因为他家有钱,可以自备铠甲和武器,而是凭借一身不错的伸手一人站十人这才入选的。一年前,在唐朝名将李静大败突厥大战中一人斩下几十人的头颅不说,还擒获了几个突厥军官,这才获得从九品任勇副尉的职位,进而在城门谋得了一个职位。近半个月前由于在府兵集训之中,领兵训练时被当今陛下嘉奖其训练有术,有大将之风,这才又从副尉升为正式的校尉。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李乔木就想不通杀了那么多的敌人没被升官,最后却因为简单的练兵被升职了!不得不说封建社会和现代社会一个样,都特么最高领导说了算。

“伯兮是这么说的。”李乔木道,事实也的确如此,并且那男人今天在告诉他这件事的时候,他还隐约从对方面无表情的脸上,看出点得意。

“真是好啊!上次陛下封赏他为副尉,另有十亩地的奖赏,这次也不知道赏了他什么。”庄大叔一边点头,眼睛还一边不忘记在李乔木的身上打量,那模样就仿佛是看到了庙里的菩萨似的。

李乔木:我不知道啊,他家也没见有多余粮食。

不过对于庄大叔的眼观,他还是明白的,在这村子混了也快一个月,就算他平时不怎么喜欢出门,也多的是人乘他出门捡柴的时候跟他八卦。据那些人讲,他当初被秦颂带回来的时候,可是震动了整个村子,毕竟在这个年代,谁家但凡有点钱都想多取几个女娃子好生孩子。只有孩子多了,以后才能有人干活,才能慢慢富裕起来(?)。两个男人在一起的事儿,那是盛世时候的官家贵人玩儿的。

结果,谁也没想到人高马大,在城门口当兵官,也算有个正规公职的秦颂,字伯兮的小子,会弄了个男娃子回来当媳妇。

这事儿啊,多数人都说听起来就伤风败俗,简直就是不为自家老祖宗争气。

可惜秦颂此人,没爹没妈的,村里除了那栋家徒四壁的房子,还真没什么沾亲带故的人。秦家庄虽然也有姓秦的却不是一个宗族,谁也管不了谁。管不了也就只能背地里说说了。可这年月时不时的就能有人饿死呢,肚子的事儿都没解决,谁还有那么多心思,天天去瞧别人家的稀奇?

这不,不到一个月,在听说秦颂娶了男媳妇之后升官了,村子最后一点‘响声’也没有了。甚至现在已经有一些老人们在传言,说他李乔木就是天生给男人当媳妇的,并且还旺夫,该教李旺夫才对,这秦颂也不愧是当公职的,有眼光。

李乔木:……

对于天生有腿疾的人来说,长时间的走路,绝对是一种折磨。李乔木好不容易走到秦颂家的院子大门口,就心生一种西天取经终于到达目的地感觉。只是这口气还没松下去,他立刻就感觉到自己右腿有抽筋的征兆。这真是——

李乔木不敢迟疑,连忙打开大门,只求在腿抽筋前能躺在他花了大半个月终于做成的那张火炕上。

作为网络时代的传承者,作为一名手动能力不错的野生科学爱好者,李乔木上辈子无聊之余还是看过盘炕视频的,也幸好他看过,这才凭借着记忆,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把其给垒了出来。

当然,最为主要的是,他现在的这具身体比上辈子还要细皮嫩肉,并且天生有哮喘和腿疾。简直就是古代老百姓口中的贵人身体,不好好对待怕是活不长!

谢天谢地,他早上离开的时候,为了早日烘干大炕,特意在灶台里面加了木炭,也谢天谢地,那炭火够给力,现在炕床还是热的。就算上面只铺了一层屋主人精心编制的稻草毯,与外面的刺骨寒风相比,躺在上面,还是暖和至极的。

当然,更为谢天谢地的是,他李乔木有先见之明,在穿越过来第三天,就算心里还没落定,也着手开始了炕床。

躺在温暖的稻草毯上,李乔木也不想去继续担忧炕床未干透,有什么湿气不湿气的了。拉过一边的破被子抱住右腿,就开始使命揉搓。良久,来势汹汹,牛逼轰轰,恨不得把一整条腿的经脉都收为己有的右腿,才终于在李乔木咬牙切齿的揉搓中老实了。

“唔……”抱着终于平复的右腿,李乔木没骨气的流了眼泪。太TM疼了,明明都是腿抽筋,却感觉比上辈子腿抽筋疼了几百倍不止。

这莫非是老天爷对于自己作死的惩罚?李乔木已经是不止一次的这么想了。

害怕再引起哮喘,李乔木缓缓的躺平身体。或许是今天走了半天的路,又紧张兮兮的做了揉腿运动,躺平下来的李乔木立刻感觉到一股难以压制的困意。然后便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

睡梦中他似乎又回到了自己的实验室,一间他自己利用各种发明专利所获得的钱,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野生科学实验室。

他看着自己欣喜若狂又小心翼翼的将从奶奶和母亲那边偷来的玉镯和玉佩放好,然后戴上感应器头盔,然后拉下了从特意开通的三相电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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