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你这叫以大局为重!?”我都快气死在当场了。
“其实该怎么办,我早就想好了!”赵公明忽然严肃起来了,看来绒绒的出现,不单单能提升医院那群二溜子大夫的工作效率,对赵公明也一样有效,“之前,我确实不知道怎么办,但拿到这个金簪之后,就好办了!”
“这可是水德星君欺负我家绒绒的铁证啊,将来我还要拿这个去玉帝那参他一本呢!你想拿他干嘛?”我看了看赵公明,又看了看手里的金簪。
“咱们直接把金簪送上天庭!”赵公明一本正经道,“你之前送的污水,我送的**,都不足以证明什么,都算不得凡间异象的直接证据,而且天庭对凡间这些东西见怪不怪,你想想,水污染,**,连凡人都见怪不怪,天庭怎么可能重视?上边那群不务正业的货一天到晚怎么干活,你也不是不知道!但是……如果把这个送上去……”赵公明捏着金簪晃了晃,“这可是凡间异象的直接证据!神仙的东西出现在凡间了!而且是用来行凶!不管是封印泄漏、还是水德星君私自下凡行凶,这两种情况随便哪种,严重性都足够让天庭派兵!”
“嗯!有道理!”我点了点头。
“只要上边把兵派下来,咱们的义务就尽到了,剩下的事跟咱们就没关系了,就算是恶念泄露玉帝治咱们的罪,那也是凡间这几十年过完之后的事了!所以说这几十年,咱可得好好享受,该吃吃该喝喝,你这个破医院也甭干了,我给你投点资你开一家民营银行得了!现在最赚钱的,就是开银行!你这个木头脑袋,等哪天这事过去了,我得抽空好好教教你怎么赚钱!”
“你小子……想得还挺远啊……”我从赵公明手里拿过金簪掂了掂分量,“这可是金的,挺沉呢!喜鹊够呛送能上去,你准备怎么送?”
“要不……咱找只老鹰?”赵公明也有点犹豫。
“老鹰不行!外强中干、有奶便是娘,风险太大。”我摇摇头,神仙爱找喜鹊跑腿,这可是有原因的,在神仙看来,所有鸟类当中,最为单纯忠厚的就是喜鹊,这种动物最大的特点就是意志坚定、品格刚烈,而且绝不向黑恶势力低头。众所周知,很少有人会养喜鹊,因为成年喜鹊一旦被抓住,往往都会绝食而死,其刚烈性格可见一斑,此外这种鸟意志坚定,不像候鸟那样天一冷就跑路,而是会凭借顽强的意志仅靠十分有限的食物挺过严冬,所以说神仙总会把重要的口信托付给喜鹊传递,绝对的不负所托使命必达。长此以往,在天庭正神之间,便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不打喜鹊,就算明知道它是在给敌人送信,都不能打,因为打也白打,喜鹊不像别的鸟,吓唬吓唬就把机密全吐出来了,喜鹊不怕死,自从混沌初开以来,从来没有一个神仙或妖怪能撬开喜鹊的嘴,况且只要你打了,今后你自己若想送个信,恐怕就只能自己养信鸽了,攻击喜鹊,对神仙而言绝对是百无一利的亏本买卖,所以说找喜鹊送信,一来稳妥,二来安全。但老鹰就不一样了,首先是目标太大容易被发现,最要命的是这货根本就不用威逼,稍微给点小甜头利诱一下它就能把你卖了。
就在这时候,一直在桌子上一声不吭的鹊姑娘似乎听见我和赵公明的对话了,忽然喳喳的叫了两声,我能听懂,她说,她没问题。
“鹊姑娘,我很感激你愿意给我们帮忙,但这个东西,对你来说太沉了,不行可千万别勉强!”我话音刚落,只见鹊姑娘张开湿漉漉的翅膀扑啦一声便飞了起来,伸出爪子便抓走了我手中的金簪,在大堂里喳喳叫着飞了四五圈。
“好像还……可以……”我也没想到一只小小的喜鹊能有这么大的负载能力,爪子上抓着好几两重的金簪,飞起来似乎没我想象的那么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