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瓜也把火把从地上拿起来,声音发颤地问道:“你说这群狼会不会发现我们?”
陆仁轩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道:“狼对气息格外敏感,尤其是对于人的气息。咱们又吃了狼肉,对它们而言就成了一个活动的人肉包子。我十分肯定,它们会很快就找到我们的。”
冬瓜看了看手中的火把道:“要不要咱们把火把灭了?这样它们就看不到我们了。”
陆仁轩连忙把火把往自己怀里缩了一下,道:“别介呀,上次的火把就被你弄灭了,结果差点没命。这次说什么不能再让你熄火了,这好歹也算是件武器。”
冬瓜道:“有没有搞错,上次弄灭火把那不是为了救咱们命嘛,你小子脑袋糊涂了,要不是我,咱们一准儿被巫虫吃干喝净。我知道狼怕火,可就咱这三个火把能干啥用呀,根本对付不了这么多的狼。”
从他们站立的地方很容易就能看到三公里外的情形,不过站在狼的位置确实不容易发现躲在高出石头后面的他们。但这仅仅是个时间问题,狼群迟早能找到他们。
陆仁轩沉声道:“狼是个极度讲究团队作战的物种,很多大型动物无论体格还是攻击力都远超狼,但在狼群的围攻下照样完蛋。别看我们手中有枪,但以我们开枪的速度和精度,狼群只需要付出极小的代价就能结束我们的性命,我们唯一的优势也就是狼的弱点:怕火。”
冬瓜嘿嘿一笑道:“怕火这还不简单,咱们一把火把这个山林烧了不就完事了?”
楚玲玲听到冬瓜说要烧了山林,忙道:“冬瓜哥,纵火烧山可是违法的,抓住会被判刑的。”
冬瓜看了一眼楚玲玲,故意晃了晃手中的火把道:“你傻呀,就这地方都不知道归不归中国管。看着狼群的规模,附近估计也没啥人,天高皇帝远,救命第一位,烧个山林算什么,只要咱们能脱险就行。不过我倒盼着现在就有人把我抓起来。”
楚玲玲听了冬瓜的话,也知道他说的是实情,如果被狼群包围了,就凭他们手中的武器,基本上是十死无生,只是放火烧山的做法她一时接受不了而已。
陆仁轩和冬瓜自然不知道楚玲玲就住在青龙山上,对山林有着特殊的感情。
不过陆仁轩看了一眼四周的树木,道:“算了,我们再想其他办法吧,放火烧山的做法不行。”
冬瓜四下打量了一下道:“咋不行了?我看就挺好,烧完之后说不定还能捡到烧熟的各种动物。”
陆仁轩选择了往前走路,道:“你忘了我们是一路上来的了?咱们现在在高处,正在往森林中央走,这时候放火的话,烧死的极有可能是我们自己。”
冬瓜道:“开枪打不过,放火也不行,要不咱们爬到树上去?不,那也不行,那不成了瓮中捉鳖了?”
楚玲玲噗嗤一笑,道:“这个词形容得好。鳖……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