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马车为掩护的人类战士,在见识了“砂锅大的拳头”和“五十码的大脚丫子”后,渐渐的以几人为一组并肩战斗,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是苦苦挣扎。
体型上的巨大差距,力量上的巨大差距,终于让这帮可怜的人类武士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平日里苦练的武技,在这帮凶残野蛮人的拳头下,是多么的可笑。
距离远了,没人家手长更没人家脚长,碰不到人家。
距离近了,人家随便怼你一下,轻则骨折,重则断手断脚。
人类武士中,不乏一些武技出众的优秀剑士,可是在这种规模下的战斗,个人的勇武,并不能成为左右双方胜利的重要筹码。
从成年就开始战斗的部落精锐战士们,没有学习过任何战斗技巧,更不懂得在大规模战争下如何配合作战。
他们依靠的就是自己强壮的肌肉,和无数战场上培养出的战斗本能。
他们自从成年后,与比蒙兽人战斗,与荒原凶兽战斗,与人类正规军战斗,与神圣教廷的军团战斗。
大多数时,他们都是以少敌多赢得战斗,而他们最大的依仗,就是优秀的个体战斗力。
人类的军事学家,曾经无数次分析过野蛮人的战斗方式。
用他们的话说,野蛮人没有任何战术可言,就是一窝蜂似的冲到敌军当中,穿插敌人的阵地,然后不断的分割,再穿插,再分割。
将敌军打散后,凭着出色的个人武力,各个击破,不断的蚕食对方有生力量,最终获得胜利。
这种优缺点同样明显的战斗方式,除了比蒙的强力种族,只适合个人勇武丝毫不逊于比蒙兽族的荒原野蛮人。
说来可笑,要击败毫无章法可言的野蛮人,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很难。
说简单是因为只要在正面硬抗时,顶住了第一波攻击和冲锋,从而把握住战场的主动权和节奏后,完全可以通过预备队反包围,将战斗走向一锤定音。
说难是因为除非人类拥有比蒙兽人或是和野蛮人同样强壮的体质,否则无论多么厚实的盔甲和防具,都如同小孩子的玩具一样可笑之极。
人类已知能够正面抗衡野蛮人和比蒙兽族的兵种,只有全身披挂的重骑士,不过明显机动力不足的重骑士只是能勉强抗衡,并没有绝对压倒性的优势。
要不就是教廷英灵殿的圣堂骑士,这帮非人的怪物倒是能一个揍好几个野蛮人,问题是英灵殿的圣堂骑士不是批量生产的,估计也就数十个。
人类的那些军事家,不止一次暗自庆幸,若不是野蛮人没有足够的冶炼技术,若不是大荒原上没有任何金属矿产,若不是野蛮人战斗中没有组织和纪律,若不是他们根本不屑于佩戴护甲和武器,若不是他们只有区区不足十万的人口,人类早就被野蛮人揍的找不到北了。
而眼前的商团人类武士,他们不是不明白如何抵抗蛮族战士,毕竟泛大陆所有人类战士,都明白野蛮人的弱点,也清楚对付这群头发简单四肢发达的野蛮人,只要抗住对方的第一波冲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