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秋天了,柴很好捡,不一会儿就捡了两大捆,期间贺重九看到了一只野兔子,捡起一个小石子就准备大。
尽欢立马截住了他的手,“重九哥,别……”
贺重九一脸问好,难道尽欢不喜欢吃兔子,几年前在去首都的火车上,不还对有火辣辣的冷吃兔情有独钟吗?
“刚那只兔子肚子里有小兔子了。”尽欢表示兔子肉好吃,但对怀孕的野兔子还是不宜杀生的。
下山的时候经过河谷地,尽欢眼尖在河边发现了一只黄褐色的小猫,浑身湿淋淋的瘫在河边的沙地上。
“祖祖,重九哥,你们看那儿,有一只小猫儿!”尽欢兴奋地跟徐祖爷和贺重九说道。
尽欢跑过去准备把小猫从沙地上面捡上来,小猫一看就是幼年状态。
她放开精神力四处查看了一圈,并没有发现猫妈妈和小猫的洞穴。
尽欢想了想然后脱下了身上的灯草绒夹棉坎肩,准备用坎肩把小猫裹起来擦干。
不直接上手的原因是,最大可能地避免直接沾上人的气味。
万一一会儿猫妈妈找上来,闻到小猫身上人的气味,会遗直接弃小猫,更严重的会直接把小猫吃掉。
徐祖爷放下身上的柴担子,然后拉住了尽欢,“小鱼儿,这个不是家猫是山猫,你看颜色和斑纹都不像,耳朵上还竖着一缕毛呢!”
“祖祖,我先把它捡上来吧,不然一会儿水大了会把它冲走的!”尽欢看着小猫毛茸茸软萌的样子,还是忍不住提议道。
贺重九拿过尽欢手上的坎肩,“我去把猫抓上来吧,河边的石头多你别摔到河里面去了!”
还没等贺重九迈出腿,小金从天空中俯冲而下,用爪子一把抓住小猫,然后扔到了尽欢的面前。
尽欢赶紧拿过坎肩,用坎肩包住手,然后用坎肩盖住了小猫就是一阵搓揉,不一会儿猫毛就干了。
用坎肩把猫捧起来一看,虽然猫脸长相类似,但是确实不像是家猫,体型和四肢都比较粗壮,尾巴很短,背猫土棕黄色,点缀着黑色的斑纹,肚腹的毛色是白色的。
要说最显著的不同便是耳朵了,它的耳朵尖尖的,两只耳朵尖上分别有一撮黑色的耸立簇毛,支愣着像是两根天线。
等等?天线?难道是猞猁?
尽欢又查看了一下小家伙的尾巴、四肢,加上这耳朵上的两根天线,那就是猞猁无疑了。
尽欢把精神力的范围扩大再扩大,仍旧没有再附近发现母猞猁和猞猁的巢穴。
“祖祖,这确实是山猫,我带回去养几天好不?咱家也没养鸡养鸭,也不怕它祸祸!”尽欢捧着小猞猁跟徐祖爷商量。
徐祖爷看着尽欢眼巴巴的表情,拒绝的话也说不出口,“那说好了,就只养几天哈!”
“好的,只要能它自己能活下来了,我就把它放回林子里去!”尽欢立马点头如捣蒜。
用坎肩把小猞猁裹成了一个包袱状,然后挎在了手上,尽欢乐颠颠地往前走。
看着她脸上的挂着喜滋滋的笑容,徐祖爷和贺重九都不由得跟着笑起来。
“小鱼儿,我看你说的什么以后放回来是不大可能的!”徐祖爷是这么觉得的。
尽欢自然地说道:“祖祖,以后我会抓小鸟和兔子回去,让它学会捕猎的,会捕猎了饿不死就会放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