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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歌提了提纸袋。
重量轻盈——按照她以往逛街经验,这点儿战利品,才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唔,今天大概买了好几只口红和香水吧。
口红和香水,鞋包和礼裙,女人的衣柜里是永远也不会嫌弃多的。
明歌踏入某间知名品牌的包包专柜里,一眼便相中摆在最显眼位置一款铂金包。
淡淡香槟色的皮,光看上去,就十分的有质感。
专柜的包,一般是不让摸的,因为人手上产生的汗渍所含有的弱酸性,会腐蚀真皮的皮质,使之颜色暗沉变色。
所以,就连柜台小姐的手上都戴有颜色高级暗沉的黑绒手套。
至于已经卖掉,买回去——作为包包的主人,想怎么摸,就怎么摸了。
不过,花小几万,几十万,甚至更高价格买回去典藏的包包,搁在家里定然是要定期保养的。
明歌的包不少,明家别墅加上她现在住的景蓝首府里,一排柜子都是用来放包。
可,“包”治百病的诱惑,女孩子大概很难拒绝吧。
明歌站在离那款淡香槟色铂金包一步远的地方,眸光从包上流转到导购身上,开口道:“把这款包给我包起来。”
导购从明歌进店起,便只不近不远地站在她斜后方一米远处,没有刻意上前谄媚,这个距离也不会令客人觉得自己被忽视怠慢。
有钱人——于这间品牌专柜来讲,应该更精确的定义为:名媛贵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