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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神兵有缘者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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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云这么想着,脑子里就浮现了两个人,一个是东方红月,另一个就是林玉了。

这……

不患寡而患不均啊!

“算了,就我这运气,再到处转转,下一个宝贝说不定就有了。”

林云想着,又拿起了那杆银白色的长枪,一时间也是爱不释手,之前林云都是练剑的,但刚才和冰人打斗,耍了一会儿枪,感觉还真不错。

现在抚摸着枪身上的纹路,便有了玩枪的想法。

对了,拿到宝贝该认主了。

花仙子说过,她拿到裂天的时候,自动就认主了,林云却没什么感觉,像是只拿到了一把普通的长枪一般。

“莫非,要走一波滴血程序?”

林云决定试一试,滴了几滴血上去,血被枪吸收了,也没什么变化。

“小青,取我火来!”

林云还就不信了,他口吐金莲,开始烧起了这杆银枪,终于,林云感受到了神兵的意志。

它已经有宿命的主人了。

然而……

林云烤了一会儿,银枪也软了。

它现在已经是林云的神兵了。

不仅如此,原本的银色长枪,现在竟变成了一杆方天画戟,杆子上的纹络,赫然是一条蛇盘旋,但下方有一朵火莲在烧。

握着这杆画戟,林云脑海中也多了一些讯息,知道了这方天画戟的来了。

这的确是神器,名为巧变,玄武之尾所炼,会根据主人的特性变成最契合的武器。

所以,北地枪王拿着就是枪,林云拿着就成了方天画戟。

瞧不起谁呢这是!

不过,林云拿着耍了几下,虎虎生风,忽然感觉自己帅的一批。

如果不是没穿衣服,他可能会更帅。

神兵中也有三十六式绝技,名为天罡三十六击。

淦,有点像是山寨货。

林云暂时没练,将画戟扛在肩膀上,又看了一眼张敬武的尸体,想了想,还是没给他火化。

留在这里也挺好,至少这里冰冻,只要雪山不倒,他的仪容还能保持完整。

至于北地枪王的后人,林云不认识,也没有去认识的打算。

就这样吧。

扛着画戟准备走的时候,林云又看到了地上的两根冰锥。

被火烧了那么久不化,莫非这是万年玄冰?

想到自己跑错了地方,这地方既然上万年没有人来过,那说这是万年玄冰也是很合理的。

不能浪费,打包带走。

林云走到洞口,看到剩下的五根冰锥子,一并砍了下来。

一家子冰锥,都整整齐齐的。

就是搬运起来不太舒服,怪冻人的。

好在林云身体好,不怕冷。

“以后必须要找个储物装备,不然看到宝贝两只手都不够拿的!”

林云正遐想着,手里还未认主的玉镯忽然蓝光一闪,扯着林云的手,差点就要飞出去,林云赶紧双手合十,不想让它跑了,玉镯的蓝光更甚,拽着林云原地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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