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小说网

繁体版 简体版
e小说网 > 古墓异录 > 第299章 鬼娶妻

第299章 鬼娶妻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在古代的时候男权远远大于女权,在加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些思想。一些男子在死后家人都会为其选择一年轻漂亮的女子送去在墓穴里完成婚姻,然后合葬在一起。

这种习俗在汉代时期就有了,当时由于冥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只是并没有成功。虽然明地里没有多少人敢这么做,但暗地里却是屡禁不止。不少历史上的大人物都这么做了,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她)们合葬在一起。

一直到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我们生活在现代是十分美好的,这些事情只能从书上看到。要是我们是生活在古代,亲自面对这一切那该是有多恐怖?

当然,这是只是其中的一种。还有一种就比较正常了,人分男女之别,鬼也分雌雄之体。而一旦这鬼怪进化到一个较高的境界之后它们甚至都有可能完全恢复生前的记忆。如此这般,*自然也会在身体里面滋生。然后娶妻之类的事情也就发生了。只不过这类鬼怪它们所娶的是自己的同类,也就是鬼娶鬼。

这也仅仅是个传说,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只是在黑爷书里面看到过这方面的记载。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还好,毕竟说不定只是男方的家人这样做,而很有可能死去的人魂魄其实早已经转世轮回了。只是这种情况似乎不大可能,现在法律上都规定男女平等,而且我们国家虽然还是发展中国家,可比起以前那种卖儿卖女的旧社会是大不相同。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即便是你富甲一方也绝对没有那个能力买下一个人送给自己的逝去的亲人。

所以说,我们遇到的很有可能是第二种情况——鬼娶鬼。

如果真的是这第二种情况的话我们就不光是麻烦了,还是麻烦大了。因为鬼娶鬼是正常行为,但是能够有这个想法的说明最少男方已经进化到了一个惊人的境界。低级的鬼怪根本就只是凭着本能做事罢了,只有高级鬼怪才会有*。这就跟人一样,小时候脑袋还没发育好,每天就只知道吃喝玩,长大了之上高了,就不单单是满足每天吃饱喝足了,而是会选择让自己过得更加舒服。

但它进化的越高级,对我们来说就越加危险。因为进化到高级不光是智力,武力等等各个方面也都在跟着进化。

打个简单的比方,那些普通的鬼怪就是初生的婴儿,而这些会娶亲的鬼怪就已经成长成成人了。对上谁比较危险这就不用多说了,只要智商正常点人就能看得出来。

我不知道鬼娶妻为什么会抬着我们的帐篷,这十分的说不通。可是现在根本来不及深想这件事,因为我必须要想办法逃走。

直接拉开门出去的话不太现实,有可能会被这些鬼怪撕成碎片。但是一直坐以待毙也是绝对不行的。如果是鬼娶人的话我们大不了就会被抬到墓穴里去,等到到了墓穴里面我们在想办法逃走也就行了。

可鬼娶鬼就不一样了。要知道所有的鬼怪都是生活在‘阴间’的,如果两个鬼成亲,那么肯定也是会到阴间去的。传说这天地间只有着为数不多的几个地点可以穿梭在人间与阴间之间。这些地点我也不太了解,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进出。但我知道一点,那就是这些鬼灵它们最终肯定是回到阴间的,如果我们不能在阳间的时候逃走,被它们带入了阴间,那么就有可能一辈子都回不来了。

人有人气,鬼有鬼精。阳间是气,阴间是精,鬼灵不比粽子,因为粽子有实体,修炼到一定的境界之后就会不再惧怕阳光。可鬼灵是没有实体的,它们不管进化到多高级,也不敢站在阳光下。只要被阳光晒到,也很有可能飞灰湮灭。当然,一些通过特殊手段或者人为的不算。就好比我们上次在那下面遇到的那些暴晒在阳光下的怨灵,它们就属于比较特殊的例子。

而我们人类进入到阴间就好比鬼灵进入到阳间一样。那里面的****就好比我们人间的阳光,甚至可以说比阳光更加厉害。毕竟阳光只是白天存在,每天最少有几个小时鬼怪也可以横行。而阴间的****不一样,它们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存在的,并且它们是遍布在阴间的每一个角落。只要我们人类进入到阴间,那些****就会不停的侵蚀我们的身体。一般就算修为通天的人都不敢在阴间呆上超过半天的时间,普通人进入到阴间更是不堪,最多半个小时就会三魂六魄尽失,完全成为行尸走肉,一辈子都别想再从阴间走出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