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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自作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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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剑非常快,快如闪电,是我目前为止看到得最快的剑。”荆轲抬起右手,轻轻握住腰间长剑的剑柄,脑海里掠过与黑冰武士交锋时的画面,“自始至终,他都是一招,但没人挡得住那一招,我也不行。如果他的剑没有断,我胜不了他。”

李牧哈哈一笑,大步走到剑架上,“锵……”一声拔出一柄犀利长剑,跟着双手握柄,高高举起,振声狂吼,“杀……”,长剑厉啸,雷霆劈下,惊心动魄。

剑风激荡,杀气层生。

李牧气势如虹,再起一剑,“杀……”

荆轲脸色微变,呼吸骤然粗重,握剑的手情不自禁地抖了两下,强自按捺住了拔剑的冲动。

李牧这一剑就是当日黑冰武士所向披靡的一剑,就这么普普通通的一招,杀了八个重伤了十七个旅贲卫士。跟在李牧身边的卫士无一不是武技高手,但他们根本不是黑冰武士的对手,一招即败,转眼就被杀得落花流水。

李牧收剑,顾盼之间,神采飞扬。

“他的剑重在速度。”荆轲不好落李牧的面子,婉转说了一句,“大将军的剑则是气势无敌。”

“他只有一剑。”李牧说道,“你是不是据此认为他是个痴儿。”

荆轲淡淡一笑,没有说话。他当然有自己的判断方法,但这种事只有武者才能领会。

李牧大笑,“奇迹啊,如果他是个痴儿,他如何练成这么快的剑?难不成他天天举斧劈柴……”李牧举剑做了个砍柴的动作,嘴角露出一丝戏谑之色。

“或许。”荆轲说道,“他是个痴子,正因为是个痴子,他才会心无旁骛、持之以恒地练习。十年练一剑,当可成功。”

李牧闻言,若有所思。

“他不是痴子。”黑衣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大帐里,冲着李牧躬身为礼,“他说话了。”

“哈哈……”李牧抚须而笑,用力拍了拍荆轲的肩膀,“你错了。”

荆轲眉头紧锁,眼里露出几分疑惑。

宝鼎躺了很长时间,感觉气力恢复了一点,随即睁开眼睛,借助帐内昏黄的灯光,慢慢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座简陋的帐篷,很大,中间竖着一个粗大的木柱。左边凌乱地摆放着一些说不上名字的刑具,右边则堆放着十几个木制的囚笼。囚笼比狗笼大不了多少,人被关在那里面也只能蜷缩着身躯。

宝鼎心寒,不敢再看,目光扫过几个凶神恶煞一般的卫兵,然后把注意力放到了自己这副新皮囊上。

前世自己中等身材,不胖不瘦,相貌不算英俊但也勉强说得过去,戴上六百度的近视眼镜,看上去也是文质彬彬的一个好青年。这副新身体并没有给自己带来惊喜,同样的中等身材,最多不会超过一米七,比较瘦,一双手布满了老茧,明显就是干体力活的出身。从这双手就可以判断出这副躯体的前主人在黑冰台不过是个无名小卒,炮灰级的,想混出名堂来恐怕比登天还难。唯一感到欣慰的是眼睛视力不错,这一世不用再戴眼镜了。话说回来,这年月有眼镜吗?如果搞个六百度的近视,基本上和瞎子差不多,废了。

现在这副躯体赤luo无衣,不着寸缕,伤痕累累,血迹斑斑,手脚和脖子上都套着铁链,惨不忍睹,尤其那钻心的痛苦更是让人恨不得立即死去。

就在宝鼎痛得快支持不住的时候,李牧走进了帐篷,荆轲紧随其后,黑衣最后出现。

看到黑衣,宝鼎的目光马上集中到了李牧的脸上。他可以肯定,这个威严的老人就是李牧。宝鼎突然激动起来。自己竟然能看到李牧,看到名垂千古的一代战神,太激动了,一时心潮澎湃,嘴里的呻吟声都不自禁地消失了。

宝鼎那崇拜的眼神和激动的表情落在李牧等人的眼里,却是截然不同的理解,这贼人的意志被摧毁了,强烈的求生欲望让他抛弃了忠诚和誓言,他要背叛秦国,要背叛黑冰台,马上就会象狗一样趴在自己的脚底下痛哭流涕了。

李牧背负双手,身躯挺立,神情冷峻,一脸的鄙夷之色,似乎多看一眼宝鼎都会脏了他的眼睛。

荆轲犹豫了一下,上前几步,矮身蹲下,凝神盯着宝鼎的眼睛看了片刻。此人的确不是痴子,由此可以推测黑冰台的这位武士心机深沉,极其擅长伪装自己。黑冰秘兵,果然不可小觑。

荆轲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玉瓶,从里面倒出一粒香气四溢的红色丸子递到宝鼎的嘴边,示意他吞下去。

宝鼎略微迟疑了一下。

“这可以缓解你的痛苦。”荆轲说道。

宝鼎眼睛骤然睁大,眼神更是热烈。荆轲,这就是荆轲,名扬青史的荆轲。宝鼎从他说话的声音里辨认出来,激动得更是难以自持。

荆轲把丸子塞进宝鼎的嘴里,站起来走到了李牧的身边,低声说了两句。李牧看到宝鼎的眼睛死死盯着荆轲,但眼神里却没有仇恨,这让他更加相信荆轲的话,这小贼心机深沉,说出来的话未必可靠,小心有诈。

“大将军来了。”黑衣指指李牧,冷声道,“说吧,谁告诉你代北军即将南下作战?”

宝鼎也就激动了一下,肉体上的痛苦让他很快冷静下来。要想活命,就看这次机会了,失去了,脑袋也就掉了。灵魂穿越这种事毕竟万年不遇,自己不可能还有第二次重生的机会。

“我肯定会告诉你,但大将军必须答应我几个条件。”

“老夫只给你一个条件。”李牧冷笑道,“老夫可以让你死得痛快一点。”

宝鼎脸色大变,惊骇欲绝。他望着李牧杀气腾腾的眼睛,蓦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极其愚蠢的错误。这是战国时期,而不是自己前世生存的世界。用前世那个世界里的价值观和逻辑思维来解决这个世界里的问题,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你可以不说,但老夫会让你尝遍所有的酷刑,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李牧突然纵声咆哮,声若惊雷。

宝鼎如遭重击,当即傻了,脑子一片空白,万念俱灰。这次死定了。在李牧的眼里,我连蚁蝼都不如,杀死我比捏死一只蚂蚁还简单。自己太幼稚太愚蠢,竟然还相信黑衣的谎话,太好笑了。这次不管亮不亮底牌,其实都是死,只不过死得方法略有不同而已。

荆轲看着宝鼎那张绝望的脸,暗自轻叹。可惜了,他现在最多只有十四五岁,再过个十年,凭他的武技足以眄睨(mian/ni)天下,太可惜了。李牧肯定要杀他,但在李牧没有抓住内贼之前,绝不会轻易结果了他的性命,这样他还有活命的机会,然而,他没有坚持下来,被酷刑摧毁了意志,失去了意志力,他和牲畜也就没什么区别,只能任人宰割了。

李牧等的就是这一刻。到了这个时候,和对方谈条件,只会助长对方的嚣张气焰,对方肯定会得寸进尺,让事情变得更复杂,相反,利用对方心理的崩溃,直接把对方置于死地,反而能取得最佳效果。你不是怕酷刑、怕痛嘛,那好,说出来,我给你一个痛快,不说,我让你生死两难。

“凌迟、腰斩、枭首。”李牧冷森森地问道,“哪个?”

凌迟就是千刀万剐,把人身体上的肉一刀刀割下,太残忍。腰斩就是拦腰砍为两截,但人的主要器官在上半身,砍作两截后一时死不掉。至于枭首就是把人头砍下来挂在城门上示众。相比起来,枭首当然是最好的选择,痛苦最小。

宝鼎吓傻了,根本反应不过来,脑袋里一团糨糊。说起来好笑,片刻之前,宝鼎看李牧还是两眼冒星星,但转眼间,崇拜的大英雄就变成了吃人恶魔,太可怕了。

“凌迟……”李牧大吼一声。

几个卫士一拥而上,抓起宝鼎绑到柱子上。

“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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