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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讨债的小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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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觉得既要前往阿瓦河会一会当年李定国遗留下的亲卫军,又要赶到北京去破坏康熙擒拿鳌拜的计划,时间有些吃紧。

他选择了最快的道路,先从江宁坐船沿长江西进入蜀,再购买一匹良驹南下云南,日夜兼程。胡德帝待李翔极好,知他是朝廷重犯,短期内难以抛头露面的赚钱,给他备下了许多银钱,供他花销。饶是如此,这一路下来,只出不进,身上所剩余的银钱只剩零零散散的铜钱了。

李翔风尘仆仆,一脸疲乏的来到了永昌府章凤口岸。

经过这番赶路,李翔充分的了解到古代与后世的不同。后世他要从江宁到云南这边,坐飞机也就是天把时间,而他现在从江宁坐船到蜀中用了二十多天,再从蜀中来抵达章凤口岸又花了二十多天,前前后后一个半月,都为赶路而过。

走水路还好,沿途可以欣赏一下长江两岸风景,累了困了还能好好的休息。但陆路骑乘,那就要人命了,一路颠簸,腰酸背痛的,大腿两旁都磨出了水泡,疼的要命,屁股都要磨出老茧来。唯一的好处,随着二十多天的奔驰,李翔对于马匹的掌控越来越纯熟,骑术日渐高明,已能掌控自如,不会存在怕摔下马背不敢策马飞驰的问题。

章凤口岸位于西南边疆,东邻潞西,南连瑞丽,北接梁河、盈江,无天然屏障,是清缅边境的一座商业口岸。因为清朝的禁海制度,让清朝少了最富饶的海上丝绸之路,不得以另辟蹊径,开拓陆路的商业渠道,缅甸则是清朝的主要出口大国之一。

清朝将棉纱、布匹、黄丝、硫磺、杂货进出口缅甸,并周转其他国家,来来往往的大多都是清缅商人,偶尔还能遇到印度的商贩。

李翔找了一家客栈歇马,在客房睡了一觉,发现胡子因为赶路都结在了一起,索性用药水将它洗去,见天色好早,走出客栈,在市场逛逛,随便问一问去阿瓦河的路。

章凤口岸因为地理位置特殊,是当地最繁华富饶的地方,论往来人流,竟不逊色与苏州江宁这等大城。

在这里的人,不再是以汉人为主,有娇小的苗人,黝黑壮硕的俅人,还有肌肤白皙的百夷族人等等少数民族,处处透露着民族风气。

因为剃发易服主要针对强大的汉人,少数民族大多生活在偏僻山中,与世隔绝,章凤口岸又位于清缅交界处,大多少数民族人都留着自己民族的发饰,让最近见惯了金钱老鼠尾的李翔倍感亲切。

走了许久,他发现整个章凤口岸竟然看不到一面清朝的旗帜,往来的兵卒身上都印着“吴”字标记,心中明悟。吴三桂这狗汉奸能够在历史上占据一席之地,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谁都知道现在是满人的天下,吴三桂也不敢公然的造反,但他在兵卒身上印着“吴”字,在旗帜上挂着“吴”字,表示在云南,他吴三桂的话比皇帝还管用,久而久之,在吴三桂领地的人自然而然的将吴三桂视为他们的皇,以吴三桂为尊。日后若是造反,清帝康熙在云南的影响力,自是远远不及吴三桂这个云南王。

李翔在章凤口岸转了圈,问清了去阿瓦河的路,摸着有些干瘪的肚子,翻了翻钱袋里所剩不多的铜钱,心道:“余钱不多,只能买馒头,将就几日,等到了目的地就不愁没吃的了。”

如此想着,只听空中传来一声鸣叫,情不自禁的抬头眺望,还不了解什么情况,一道黑影从天而降,“砰”的一声,落在了他的身前。

李翔定睛一看,竟是少见的小雄鹰,一支箭羽射穿了它的颈部,挣扎了几下,死透了。他呆了呆,双手一合,笑道:“真是想睡觉就送枕头来,晚餐有着落了。”

他捡起了这从天而降的鹰,将箭羽拔了丢到了路边,走到章凤口岸的偏僻处,除去内脏,就地点了堆火,用长剑插着,当即烤了起来。长剑是他买的,打算路上防身用,一直没有机会用上,倒是常常充当烧火棍,也算是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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