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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神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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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逐年的旅游资源开发,草原边上建设了不少旅游项目,接待从内地或者海外的朋友前来度假和旅游,原本当地的老百姓有胆子大的人,捕捉到商机也不去外地打工或者去草原身处放牧,就在景区附近开起饭店,旅馆。大部分人借着旅游的东风发了财,有了钱就又买房又买车,买的房子除了自己住以外,大部分人又把房子整理一遍,做起另外的生意,就这样渐渐草原边缘周围出现了不少靠着旅游业发展起来的小城镇。

在这样一个小城镇中的一条街道上,此时家家饭店都是生意火爆,城镇入口荒地上停满了大大小小的旅游大巴车。

“小海!给八号桌拿三瓶啤酒!”柜台后面的老板娘大声地招呼着自己的一个伙计。

“好嘞!”一个青年爽快地答应着。然后去堆酒的地方,从啤酒箱子里面提出三瓶啤酒就送了过去。

“小海,给三号桌端一碗汤......”

“小海,点餐去!”

“小海,四号桌打扫一下!”

“好勒!”小伙子欢快地答应着。虽然老板娘使唤人厉害,但是这个小伙子却一点抵触都没有而是任劳任怨。

终于过了用餐高峰,饭店变得冷清起来,镇外的大巴把游客拉去了另外的场地。

“小海!来吃饭了!”老板娘高声地招呼,虽然饭店里面已经不是人声鼎沸,但是老板娘的嗓门还是那么得洪亮。

“好勒,等我喂完小白,就过来吃!”小伙子如常地回答。

“我说,小海啊,你这狗还真是怪!扔地上的肉骨头给它吃,它闻都不闻一下,放到你碗里的剩饭剩菜它也不吃,还要你喂!你这那里是养狗啊,我看是养媳妇吧!”和老板娘一伙人坐在饭桌上吃饭一个厨师打扮的青年打趣着这一人一狗,惹得其他人哈哈大笑。

“吃饭都堵不住你嘴!”老板娘呵斥了一句,就招呼大家赶紧吃饭,毕竟晚上那些旅客还要回来吃饭,实际上他们休息不了多长时间。

老板娘回头看了一眼喂狗的青年,只能摇摇头,看来也是习以为常。

这个青年不是别人,正是那天死里逃生的王子恒,自从河边上遇到这只小狗,王子恒就带着这只小狗穿过草原来到了这个小镇。一路上,王子恒开始熟悉遍布在自己全身的巫力,王子恒发现只要把巫力运用到肢体上,就可以增加自己的奔跑的速度,攻击的力度,这些还不是最玄乎的,如果把精神力和巫力叠加,居然还可以控制人的一些常规思维和判断能力。就像王子恒现在在的这家饭店,当初王子恒来到的时候,饭店大部分都是当地人开的,王子恒发现这家“四川酒家”的老板娘是为数不多的内地人,就尝试着增强老板娘对自己的好感,让自己在这家饭店落下了脚。

王子恒当初也考虑过是否要回到王玉飞那里,但是后来转念一想,官家的人毕竟还是人情味淡薄,从发射导弹一事,王子恒就明白了这个道理。王子恒虽然不记恨王玉飞和黄博士,但是说对他们有好感那万万是不可能的,另外王子恒还担心胡大海,虽然王玉飞答应派人去杭州寻访胡大海,但是王子恒最后还是决定自己去一探究竟。

可一个现实的问题立刻就出现在了面前,这上千公里的路程,就算是王子恒靠着自己健步如飞的脚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首要问题就是挣钱买车票。

王子恒身上还带着当初胡大海给他的假证,证件上名字叫做“胡小海”,王子恒就借用这个名字在饭店里面打起工来,老板娘虽然人看起来凶悍,但是人对王子恒还不错,除了工钱以外还包吃包住,另外王子恒干活也勤快,老板娘偶尔还偷偷发点小红包给他,甚至悄声告诉王子恒,她老家有个小表妹,年底就会来这里帮忙,如果到时候王子恒看上,就帮他们撮合一下,还告诉王子恒她这个小表妹长得可水灵呢!

王子恒已经在这里干活有一个多月,今天是王子恒打算最后一天在这里干活,他已经和大巴司机混熟,今晚就跟着大巴车返回离小镇最近的一个城市。一切都在王子恒的计划里,王子恒还特地给小狗准备了一个篮子,王子恒准备直接从城市里坐飞机飞到杭州去,虽然那样会把他刚挣来的一点钱全部花光,但毕竟救人如救火。

当晚,王子恒给老板娘留了一份书信,说家里有事,就不告而别,跟着旅游大巴来到城市里,然后直接到了机场。给小狗办了托运,并且叮嘱小狗在飞机里不要乱叫云云,让那些拖着飞行箱的空姐一个个看得眼睛直冒星星,毕竟这么有爱心,有耐心的帅哥还是十分惹人怜爱的。

飞机降落到杭州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一刻,王子恒接回自己的小狗,挎上自己一个小旅行包从机场出来,坐上机场大巴就直奔杭州市区而去,出飞机场的时候,王子恒还特意在机场的报亭买了一分当天的“杭州日报”,因为王子恒记得当初胡大海就是凭着这张报纸断定劫持王玉飞的人就在杭州,而王子恒在大巴上就琢磨着如果胡大海想要在杭州找人会怎么办?

这一想,王子恒才发现其实对胡大海还是了解的很少,只是听胡大海讲过自己的过去,但是并没有了解胡大海身边的朋友圈子之类,就在王子恒有些一筹莫展的时候,放在自己膝盖上的旅行包被拱开,小狗钻出头来。

“小白啊!不要着急哦,过一会就到了!现在还不能出来!”王子恒低声地和小狗说着话,毕竟大巴车上是不允许带狗上车的,王子恒是偷偷地把狗放进自己装衣服的旅行包里面,王子恒一点都不担心小白把自己衣服给弄脏,因为从这么多天生活在一起的经历中王子恒发现这条狗要比自己都爱干净,可以说这是一条患有洁癖的小狗。

王子恒用剩余不多的钱,在杭州市区买了两个肉包子,就坐在街边公园的凳子上喂给小白吃包子,这狗也奇怪,就像饭店里面的厨师说的,剩饭剩菜它从来不吃而且扔在地上再好的东西也不吃,另外就是还要王子恒喂,不过还好小白吃得不多。有点像现在城市里面的姑娘控制饮食保持身材一般。而王子恒自己自从同化了巫种以后,几天不吃东西都不觉得肚子饿,倒也省了不少饭钱。

“小伙子,你这狗是什么品种啊?”

王子恒抬起头,看自己身边站着一位身穿中式服装的老者,正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看着自己腿上趴着的小白。

“哦!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王子恒笑着回答,小白聪明伶俐,加上浑身一片雪白一根杂毛都没有,五官清秀,真是人见人爱的一只小狗,也不是第一次有人问王子恒这个问题。

老人并不在意王子恒的回答,而是更加仔细观看小白,一会走到左边,一会儿走到右边。

“能不能让我抱抱?”老人看小狗已经吃完包子,有些唐突地提出想要抱抱小白的要求。

“那我可不知道了!这小狗很有个性,不喜欢的人碰都不让碰,尤其是男人!”王子恒一摇头说。

老人却点了点头,此时才盯住王子恒说:“小伙子啊!你这条狗,可不是凡品啊!”

王子恒被老人说的一愣神,举起小白仔细看看,也不过是一条普通的小狗,并没有看出什么不凡。

“老人家,您是不是看错了?它只不过聪明伶俐些,没有什么不同啊!”王子恒知道市井高人多,也不敢随便否定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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