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恐惧之神忠实的部下——或许是唯一忠实的部下,阴影与刺杀之神哈萨琳一直在琢磨该怎么拯救自家老大。
劫法场是肯定不行的,别说祂只是区区一个中等神力,就算是强大神力也没用——君不见两位强大神力联手,都被虚空假面一个人打得落花流水吗?想要靠一己之力劫法场救人?那祂要先变个身,变身伟大神力的秩序之主,又或者走在路边捡到一块石头,结果居然是另外三位伟大神力之中某一位留下的神格碎片才行。
这种事想想就算了,哈萨琳是个务实的神,所以祂思考的是该怎么用非武力的手段拯救恐惧之神。
老实说,这简直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哈萨琳自己也不是什么聪明睿智的神祇,不过祂换了个思路——我不够聪明,那就找聪明人帮忙呗!
于是祂化身潜入人间,前后找了六位从事法律工作的官员,还找了两位研究历史的学者,希望从这些专业人士那里得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因为要掩饰身份的缘故,祂不敢贸然使用神力,只能用普通的金钱财宝之类方法诱惑那些人,其中甚至连美色都用上了——也亏得神祇能够自由变化外貌,否则就祂那白如死人的脸色和宛若营养不良的身材,****怕是会起反作用。
经过多方询问,哈萨琳最终找到了一个办法。
法律的精神有两种,一种是“无法律允许的事情即为违法”,另一种是“法律未禁止的事情即不违法”,对于平民百姓,一般多用前者,对于贵族则一般用后者,至于国王……国王是不用遵守法律的,他高居于法律之上。
恐惧之神既然已经成了阶下囚,那么“国王不用遵守法律”这条自然是谈不上了,但这却给了那些聪明的专业人士们一个很好的思路——自古以来,所有的法律都是为了约束凡人而设立的,从来没有什么法律是针对神祇的。既然没有针对神祇的法律,那么神祇就无所谓“犯罪”与否了。
换句话说,神祇无论做什么,都谈不上犯罪。
哈萨琳不知道这办法能不能为自家陛下脱罪,也不知道脱罪之后究竟会怎么样,但祂已经没有时间再慢慢想办法了,公审大会已经到了尾声。
所以纵然明知希望不大,祂还是站了出来,把自己花了一年时间准备的办法用了出来。
听到了祂的话,众神先是一愣,然后便纷纷议论起来。
“祂说得好像没错啊,从来就没有针对我们神祇的法律来着。”
“的确如此,法律也是有适用范围的。人间就有个著名的说法,叫做‘国王是不会违法的’,以此类推,神祇当然也不会违法。”
“是啊,毕竟神祇比国王可高贵多了!”
说这些话的,是中立阵营的神祇们。
“有点糟糕!被人抓住了盲点啊!”
“是的,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从来就没有哪个法律里面有制裁神祇的条文。”
“以前这种事情也没发生过嘛……现在该怎么办?”
“至少我想不出办法来,恐怕只能硬干了吧?”
“要我说就不该搞什么公审大会,直接一刀砍死那个混蛋,天下太平!”
“唉!谁想到会出这种意外啊!”
看他们说话的态度就知道,这些是善良神祇们。
“呵呵,这次可有热闹看了!”
“出来卖就不要标榜自己清白,名利都想得到,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虽然这次咱们吃了大亏,但能看到这场好戏,倒也算是稍稍有点安慰了。”
“只是可惜了哈萨琳,本来我还琢磨着等迪亚尔特(恐惧之神)死了之后,设法收服祂呢……”
“别人家的狗,你打祂主意干什么?就算勉强弄回去,也不会像对待原来的主人一样对待你的。还不如自己培养个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