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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出发!大草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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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吧,这个世界上成为绝世第一高手的人太多。”飞狼杰里木是一脸的不屑:“象老兄你一定也想成为最强剑士,所以了,象你们这种人,拿到这种武器,根本是要与对方死斗。”

杰里木还没有说完,青狼就接过话头:“慕拉汗兄弟与玻琪兄弟两人,都是与世无争的人,也根本不在意什么绝世第一高手这种虚名。”

两人几句话把杰拉尔说的面红耳赤:“惭愧,我深感觉惭愧。学剑之时,老师不止一次教导过我,用剑之人心要静,不要有太多的杂念,世俗的好恶过多,就不可能达到极高的境界,看来我的心还需要修炼。”

说完向大家一拱手,拿出自己的剑也打算展示自己的剑法,也好让大家在行动之时,可以相互了解实力,更好的配合。

杰拉尔不愧为帝国皇家学院的高材生,剑术,斗气,步法。虽然此时还显年少,可以初现名家风范,让狼帮人都深为佩服。

“我就不试了,我的剑术砍砍小兵还行。”纳什自嘲的大笑几声。

“就是,我的功夫在床上,任是那个夫人小姐,一夜之后没有不想着我的。”飞狼很是得意的笑了起来。

杰拉尔并没有小看这狼帮的三人,仅是主动参与这次行动的决心与勇气,就是豪杰一样的人物,让自己深为佩服。客气了几句,青狼才说明三人的独特水平。

纳什看似是个狂剑士,实际却是一个很精细的人,善于制作机关等巧妙的物品。杰里木飞狼的名号不是白叫的,其速度之高就是一流剑士也未必能伤到他,曾经一天一夜在马不能行的山路中,狂奔三百公里,将一份边境求救信秘密送给最近的驻军。而青狼自己,平时总是喜欢用剑,却也有一套绝招,青狼中会一系魔法,就是火系的攻击类魔法,在用剑拼杀中,左手突然使用火系攻击魔法,那可是很可怕的技巧。

而拉里德木先生,对蒙克拉怒族非常熟悉。

所以说,这次虽然只有七人,却是最合理的七人组合,成功身退的可能性非常之大,也正因为这样,所以现在大家的心思不在进攻,反倒是如何安全的离开大草原。

每走一天,就更接近落鹰湖一步。

沿路上,七人把身上带的爆空雷分别藏匿在了四个地点,以备逃出时使用,这么宝贵的东西,也都认为失去了太可惜。

“已经感觉有小部落了,大约有二三百人。”慕拉汗感觉到前方有人存在,急忙对拉里德木说了情况,拉里德木查了地图,又默默计算了这些天走过的路程:“不能绕,想让他们不发现我们,至少要绕行十公里。而这里离落鹰湖不到二天的路程了。”

青狼接口问了一句:“你是说,这里人会多起来,就算绕开这个,也要碰到其他的部落,一样会被发现。”

“对,就是这个意思,不如选择直行。反倒能快一些,而且到了那边,是个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

“那就直行吧,杀过去。”纳什很是兴奋,先是摸了一下那把弯刀,又把爆空雷拿出来看了看,嘿嘿直笑着。

慕拉汗看到爆空雷很是紧张:“那个东西,不会万一爆了吧。”

“放心了,不会的。”纳什指着红色圆拄:“这里有个小机关,要把这个小铁片抽出,才能按下去。如果不把铁片抽出,就算力大压了下去,也无法弹起来,不会爆开。”

“收起来吧,我们扮作商人过。”拉里德木抢过纳什手中的爆空雷,塞在了自己怀里:“打杀会引起人注意,我可不想被人追杀。”

慕拉汗点点头:“对,没有错。找准机会再出手,只出手一次,不管成败我们就逃,活着回去就还有机会再出手。他是王,身边高手如云,可他也一定有单独一人的时候,那就是我们行动的机会。”

众人纷纷赞同慕拉汗的计划,心想别说单独一个,就是只有几个亲随也能出手,凭着爆空雷的威力,干掉二三十个卫兵是小意思。

“我们需要化妆一下,别让他们记住我们。”慕拉汗又提议。

这次,大家却不同意。这里是蒙克拉怒族的地盘,又是不偷偷在帝国内作什么坏事,还怕人认出来,纷纷表示,在见到突利王之前,可以化妆骗过普通的蒙克拉怒族人,但是对付突利王,一定要用真面目。

没多久,慕拉汗一行七人来到了小部落,这里是落鹰部落的一个居住地。

蒙克拉怒族,每一个男人都是战士,就算日常生活中也是带着随时出战的武器,马都是各家自己的,是家畜,也是战马。

“这时有来自南边的盐巴,皮匹。来看一看呀。”拉里德木原本就是商人,可以非常纯熟说一口蒙克拉怒族的语言,几声叫卖马上就吸引了许多人围了过来,原本准备检查他们的部队巡逻队也不再过问。

蒙克拉怒族并没有什么钱币,用来交换的钱就是一个个大小一样的小银球,就算是从卡司汉帝国抢过的金币,银币,也被他们融成球状。

慕拉汗给自己还有除拉里德木的六人在进入村庄前就使用了语言魔法,这种魔法使用之时,需要一个精通目标语言的人。以慕拉汗的魔力值,也只能维持这种魔法三个小时,就要重新再施展一次。

这时慕拉汗才留意这个部落的一切。

帐蓬,全都是帐蓬,根本没有一个固定的屋子。在手中准备的货物卖的差不多时,看来买东西的也几乎没有,这才小声问拉里德木:“来之前,您说过,突利王所住的地方并不是戒备森严的,那他也是住在这种帐蓬里了。”

“是,蒙克拉怒族也一样有贵族,他们的帐蓬非常华丽,非常大就是了。”

没有围墙,没有岗哨,这是慕拉汗听到的一个很不错的消息,找个夜里的时间,只要查明突利王帐蓬所在的位置,就一切好办。

这个部落总算是平安度过,没有人怀疑他们商人的身份。

“再向前半天时间,就是落鹰湖。”拉里德木再一次查看了地图,对照自己行进的速度,按比例算出现在所在的大致位置。

慕拉汗这时想起蕾缇亚丝给的一次资料:“冬天,对于蒙克拉怒族来说,是很重要的季节,草场枯死,特别是大雪降下之后,那可是非常厚的雪,也极为的寒冷,所有人都会留下比较温暖的地方。而落鹰胡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这也是落鹰部落之所以壮大的原因。”

“你的意思是,突利王肯定会在这里。”

“应该是吧,我们赶到后,分头行动。先找到突利王所住的帐蓬,根据资料,蒙克拉怒族的贵族并是住在一起的,而是各自带着自己的族人,分别居住,只有战急暴发时,才会聚集在一起。”慕拉汗又重复了一次大家都看过的资料内容,生怕这次行动有误。

其他人都是点头表示同意。

“我和飞狼向左,慕拉汗与玻琪兄弟向右,其余三人在中间。搜遍整个落鹰湖区,也一定要找到突利王的帐蓬所在。但是,不管谁找到了,都要回到这里来,别自己行动。”

正当大家准备分开之时,慕拉汗突然拉住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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