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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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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马斜阳道,风驰任逍遥,英雄不为权贵折腰,豪情比天高。

一身冷傲骨,挽弓射长雕,江山如画待驰骋,男儿正侠少!

一碧万顷的草色原野,犹如铺开绿绸般的绒毯,青波连绵逶迤,与遥远的地平线挽手相连。

在四野茫茫,无边无际的草原上,隐约看到一只单骑,纵马挥鞭,夭矫如飞。

马背上的这道身影挺拔修长,身穿一袭圆领青襟窄袖儒袍,前胸罩有明光甲和束甲绊,手臂带有牛皮护腕,腰间扎着一条蟒带,眉清目秀,眸如点漆,好一个英俊的少年郎!

此少年正是罗昭云!

时光似箭,岁月如梭,转眼之间,到了大隋仁寿三年,他已经穿越到隋朝四年半了,从当年的十岁孩童,变成现在接近十五岁的健儿郎!

由于常年练功不辍,肉食进补,药草滋体,所以罗昭云的体格挺拔,从当初的一米四,已经长到了现在的一米七多,面容也逐渐蜕去孩童时的稚嫩,变得越来越像男子汉了。

整个人秀气儒雅中,还带着一种锋芒英气,成为允文允武的俊杰人物。

“驾、驾——”

罗昭云的这匹新坐骑,浑身毛若黄绸,油光发亮,双眼有神,四蹄如盆,最奇特的是额头有一块白色斑点,正是大宛国的良驹——的卢马。

在历史上,蜀汉之主刘备曾以此马为坐骑,最出名的一段,便是刘备避樊城之难,过檀溪时候,一跃三丈,摆脱了后面的追兵,救了刘备一命,这一跳奠定了其三国名马的地位,虽不及赤兔马那么声名显赫,但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到了南宋时期,更因辛弃疾一首词中的“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而大为提高了名马的地位。

不过,在隋朝时候,《三国演义》的小说还没有出现,辛弃疾更是五六百年后才出生,所以的卢马只是大宛国的宝马,还没有那么大名气。

去年燕山马场的场主薛布衣所得,本来是一匹送给幽州新任总管窦抗,另一匹送给刚提升为骠骑将军的罗艺,但罗艺有了踏雪宝马,于是把此马转送了罗昭云。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有了如此宝马,武艺也精深了,所以罗昭云开春之后,离开了自己的枫云山庄,要游历江湖,雏鹰总要离开巢穴,到更广阔的天空去翱翔。

罗昭云不想当温室的花朵,所以带着一些盘缠和干粮,骑马外出,先是在幽州一带考察民风,随后北上,通过古长城关隘,到了长城外的茫茫草原上驰骋。

途中也遇到了几次马贼、流寇,如果只是几十人,罗昭云就单枪匹马,杀进杀出,所向披靡,如果马贼上百人,则仗着快马速度,风驰电掣一般逃走了。

这种快意恩仇,烈马狂歌的感觉,让罗昭云心中舒畅,培养了他侠肝义胆,英雄本色。

罗昭云进入了茫茫草原,去了几个突厥部落观察、游玩,由于这一片属于东部突厥,而且接壤隋界,多归顺启民可汗,胡汉杂糅,见到中原人,也没有什么敌视,尤其是普通牧民,倒是挺热情的。

这一日,他从草原归返途中,远远望见了数里外,尘土飞扬,蹄声震动,喊杀不断。

罗昭云艺高人胆大,心中好奇,就策马冲过去,观望一下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杀啊——”

一群凶悍的突厥马贼,足有百十余人,似乎正在追杀一个商队,而商队有数辆马车,有敞篷车上捆着物资,也有高辕厢车里,应该是商队中的毕较重要的人,保护商队的卫士,还有三四十人,骑马护住车子逃亡,双方差距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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