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马克-杰克逊这么一细说,麦迪与克里斯-韦伯都不禁有些不寒而栗。
篮球是一项属于男人的运动,NBA是一个属于男人的舞台。
或者更准确的说,NBA是属于肌肉-棒子的舞台。
在NBA讨生活,没有身体素质,一切都是空谈。
一切华丽的技术,都是建立在身体素质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说技术的高度,决定一个篮球运动员的上限,那么身体素质的强度,决定了他的下限。
NBA作为世界上竞技水平最高的篮球圣殿,在这里讨生活的球员,都拥有着远超常人的身体素质。只是有着超过常人多少倍的差距而已。
对于普通人来说,NBA球员都是肌肉-棒子,相互之间的高下之分,很大一部分因素是由身体素质决定的。
上帝锁了你家的门,那么你家的窗绝对是没有上锁的,是能够打开的。否则,真正一无是处的你,是不会存在于世的——在这一点上来说,上帝倒也有些公平。
NBA球员们拥有了远超常人的身体素质,那么在头脑的开发程度上,他们是不如常人的。并不是说他们的智商不及常人,而是他们对于头脑的使用,并不及常人。
因为需要大量的时间来训练身体,头脑的训练自然也就耽搁了——所谓的“脑子里都练出了肌肉”,就是这么来的。
当一个NBA球员,在训练身体之余,又训练了头脑——他开始懂得怎样最大余地的发挥自己的优势,怎样最大程度的限制对手的发挥;懂得怎样利用规则,而不是被规则利用。
这样的一个球员,用“可怕”来形容都不为过。
因为他比其他球员高出一截的用脑能力,能够让他在身体老去、状态下滑的时候,仍然能打出高效表现,称之为联盟常青树也丝毫不为过。
现在NBA里就有这么一个家伙,越老越妖的马刺队21号新秀,蒂姆-邓肯。
邓肯是1997年以状元秀身份加盟NBA圣安东尼奥马刺队的,到如今这个赛季,已经是他征战NBA的第19个赛季。
现役球员中,NBA球龄比他更长的,也就只有科比了——作为96黄金一代的代表人物,这个赛季是科比NBA生涯的第20个赛季。
科比这个赛季,似乎焕发了第二春一般,数据较之上赛季,有了不小的提升。这或许与他改变打法和位置有关。
但如果不算这个赛季,科比的表现,较之巅峰时期,是大为下降的。当然,这是岁月的威力,谁也无可奈何。
而邓肯似乎成为了那为数不多的例外。
邓肯是典型的“新秀即巅峰,一巅十几年”的代表,在他之后,还有偷摸西决地板的神秘183男子。
号称“大基本功”的邓肯,球风并不劲爆,或许这就是他看起来能够从岁月手下逃脱的原因。
与他相比,巅峰时期球风劲爆的科比,在身体老去之后,再也无法飞在篮筐上打球,从飞天流化为地板流,变化实在太明显。
邓肯的弹跳并不很好,所以他选择成为地板流,从生涯开始到现在,一直都是。加上他朴实的球风,也从未改变,所以19年来的邓肯,在球场上都是一个模样。
职业生涯十几年,能够在巅峰时期的三五年能统治联盟,已经实属不易。很多NBA球员一生都无法做到这些。
而邓肯,职业生涯十几年的时间里,可以说一直都在统治联盟。曾经对单枪匹马杀入总决赛的勒布朗-詹姆斯说“未来是你的”,或许只是一句安慰罢了。因为即便是詹姆斯去到迈阿密热火队,与德怀恩-韦德、克里斯-波什合力,也还是输给了到了职业生涯暮年的邓肯。
1998-99赛季,是邓肯职业生涯的第2个赛季。在这个赛季,作为二年级生的邓肯帮助马刺以4:1的总比分战术纽约尼克斯队,夺得队史第一冠。而在总决赛5场比赛中,场均砍下27.4分14篮板和2.2盖帽的邓肯,荣膺总决赛MVP。当时仅23岁61天的他,成为继魔术师约翰逊之后最年轻的FMVP。
2002-03赛季,邓肯常规赛场均砍下23.3分12.9篮板3.9助攻2.93抢断,入选最佳阵容和最佳防守阵容双一阵,并成为乔丹之后首个蝉联常规赛MVP的球员。在总决赛中,马刺击败篮网再度夺冠,邓肯6场总决赛场均砍下24.2分17篮板5.33封盖5.3助攻,收获生涯第2座总决赛MVP奖杯,加冕的第6战更是劈下21分20个篮板10次助攻8次盖帽的逆天数据,险些成为总决赛上达成四双壮举的历史第一人。
2004-05赛季,邓肯再次入选最佳阵容和最佳防守阵容双一阵。总决赛上,马刺在抢七战中艰难战胜活塞夺冠,邓肯场均20.6分14.1篮板2.1盖帽,第三次收下总决赛MVP奖杯。
2006-07赛季,邓肯再次入选最佳阵容和最佳防守阵容双一阵。马刺在总决赛上4比0横扫勒布朗-詹姆斯率领的克利夫兰骑士队,再夺总冠军。邓肯总决赛数据为18.25分11.5篮板3.73助攻2.25封盖,但FMVP却被法国小跑车托尼-帕克抢走。
马刺队在这6年中3夺总冠军,尽管没有连冠,但是单数年夺冠的奇迹,在NBA也是独此一家。
2013-14赛季,总决赛的双方是马刺和热火,最后马刺夺冠,而这个赛季是邓肯职业生涯的第17个赛季。
进入NBA多少年,就统治了NBA多少年,邓肯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奇迹。如果他单凭自己的身体素质,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因为他也是凡人,无法长生不老。
但究竟是什么,让他及时头发花白,仍然能够吊打年轻人呢?
很简单,就是他的头脑。
邓肯是心理学硕士。
放在现在,一个硕士其实已经不算什么了。如今的社会,硕士满地走,大学生不如狗。因为教育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全人类的知识水平都有了一个飞跃式的提高。
但邓肯并不是出手在如今这个教育普及的年代,他在1993年就进入美国维克森林大学心理学专业解读。在那时候,大学生可是相当罕见的。
大学毕业后,邓肯又继续通过自学,顺利完成了硕士答辩,成功拿到了维克森林大学心理学硕士的学位证书。
没有比较,就很难明白邓肯的厉害之处——
科比-布莱恩特,高中毕业之后进入了NBA,也就是说他只有高中学历。特雷西-麦克格雷迪、凯文-加内特、勒布朗-詹姆斯等人都是如此。
一个硕士在一群高中生里的优越感,就像一个大学生在一群初中生里那般鹤立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