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过了六盘山之后,众人向西继续前进,这一路上就已经没有人烟了,再向西走了一百余里,就是遍地戈壁,处处大漠的风情了。
本来见到大漠,刘志应当吟诵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样的磅礴大气的诗篇的,而且王维这家伙也是出使边塞的时候做出的这一首诗,寓情于景都是很合适的。
但是不知怎么的,当他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心中居然升起了一种沧桑的感觉,一种悲凉肃杀的感觉,无定河并不在他们这边,而是在北边,还在延安郡的上面,跟他们这里八竿子打不着,但是同样是关塞,同样是百战之地,谁知道这里从古至今埋下了多少累累白骨,积累下来了多少孤魂野鬼啊!
草原,他们此时已经距离草原很近了,这个时候靠近草原的地方生活了不少的部族,不够横亘在他们和草原之间的,则是一大片的沙漠,腾格里沙漠。
而有沙漠有草原的地方,必定会有马贼出现,他们这一队人,已经成为了别人的猎物了。
第一次试探来的人并不多,只有两三骑,远远的还在山头上看了几眼,对方似乎是有些跃跃欲试,毕竟刘志他们的队伍并不大,除了他们之外只有七名镖师,一共十人。
十人,这只能算是一支非常小的商队了,也许根本就不是商队,看他们的马车,一共只有两辆,这样的猎物不会太肥。
不过,自从河西的战事开始了之后,河西这一片已经很少有商队经过了,即便是有商队经过,大多也是武装到了牙齿的家伙,这些家伙身边有大量的武装护卫,这些人不好啃,贸然下手很有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戈壁上的部族规模都不是特别大,附近的唐朝军队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来清剿一次,人数太多就会成为唐军的打击对象,唐军正在扩充军队,正需要大量的战马,而他们这些部族,规模比较小,战马的数量也有一些,在唐军的眼里简直就是香饽饽,所以河西原本很多的部族都向北迁徙了。
北边是西突厥的铁勒部,这是一支大部落,兵强马壮,只要接纳了他们,那么他们的安全就有了保障了,但是要加入铁勒部,必须要将自己测羊马献出一半,这个代价也不小,所以有很多部族都是很犹豫的,夹缝之中倒也不好过。
但是像他们这样更加小一些的部落,规模太小,唐军便也不会放在眼里,至少不会特意的为了他们而发兵征讨,得不偿失。
不过小部落不管有优点,而且还有缺点,最大的缺点就是他们人数太少,草原之上,部落的人数决定了部落的实力,人口越多,能上马打仗的勇士数量也就越多,而他们的实力也就越强。
而草场、水源这些要养活养马牲畜的资源都是有限的,为了争夺最肥美的草场,最充沛的水源,草原上的部族都是需要经过一番争夺甚至是厮杀的。
大一些的部落都有自己的封地,在一大块土地上迁移生存,而小部落自然是没有这么好的待遇的,向北走,那里是突厥人的天下,他们这些部落人数太少,实力太弱,去了只能成为对方的俘虏,即便是献上一半的财宝,对方也未必会看得上,很有可能直接将他们吞并掉,男人杀了或者留下来当做奴隶,女人全部赏给勇士,至于老人则没有丝毫的利用价值,会被全部杀掉。
草原上的法则就是铁与血,没有怜悯之心。
“刘公子,看来我们被盯上了!”
跟镖的是一名姓夏的镖师,他年龄在三十多岁,身材高大,一看就是练过武的,下盘很扎实,骑术也很精湛,跑过西域这条线很多次,对这一带的情况比较熟悉。
“嗯,我看到了!”
刘志点了点头,心知此时可大可小,在离开长安的时候,他就已经打听过这一路上的情况了,早就有遇到马贼的准备了,此时心里面倒也不是特别惊慌。
“这些人是什么部族的?他们有多少人?”
刘志虽然知道这一带的局势,大部族基本上是没有了,但是小一点的部族还是有不少,而且这些人没有能力争夺草场和水源,便将目光放在了南边的商道上,经常打劫过往的商队,他们的手段十分的残忍,遇到商队往往是不留活口,以避免商队之中的幸存者将他们的消息泄露给追击而来的军队,尽管目前军队对这一带的管束其实并不怎么有力。
“这些人看上去像是沙陀人,但是沙陀人不应该会打劫我们这些车队行旅,他们只对大型商队感兴趣,这些人应该是向东逃到这里的狐胡人,你看,他们的弯刀就是标志,我认得这种武器,虽说草原上的武士都用弯刀,但是这些人的弯刀却明显不同,这是当年贵霜国遗留下来的锻造技术,弯刀被锻造的寒气逼人,无比的锋利!”
刘志听到这位姓夏的镖师居然能够通过对方手中的武器判断出对方的来历,心中着实是有些吃惊的,看来杜威这一次确实是给自己派出了好手,有一个对当地情况这么熟悉的向导在,这一路上要舒服和安全的多了。
“行天,给他们一点教训,不要弄出人命!”
对方干的是刀口舔血的买卖,刘志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会用自己的手段告诉对方,想要打我的主意,你得付出代价!
方行天“哦”了一声,伸手从一旁的马车上抽出了一根标枪,这种标枪是他们用来扎营的时候,扎下帐篷边角的定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