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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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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修猫着腰,拎着裙子踩着那双高跟长靴跟上了这只穿着马甲的兔子先生,此时此刻黑发年轻人已经完完全全将礼堂中的那些人抛在了脑后——罗修认为,这并没有什么问题,毕竟如果这是他的梦境的话,他就可以为所欲为。

那只滑稽的兔子先生大概是现场唯一一位不会跟他再提起什么“那位大人”的事情的生物,在看见黑发年轻人跟上来之后,它看上去像是等待多时似的立刻转身迈开步子在前面跑了起来,它完全不顾在他身后的黑发年轻人到底有没有跟上他,只是自顾自地一边跑着,一边看着手中的怀表,并且还不停地在口中念念有词:“啊,太迟了,太迟了!啊,太慢了,太慢了——要来不及了,还有十五分钟,从走廊到花园,从花园到巢穴——太慢了太慢了,太迟了太迟了——就要赶不上了——”

“真奇怪,我遇见了一只会说话的兔子。”

当时在遇见了会说话的鸽子之后,在梦境中再遇见一只会说话的兔子这种事儿已经没什么好值得惊讶的了。所以在黑发年轻人随意地嘟囔了一声后,他几乎是不受控制就迈开步伐跟在了兔子的屁股后面,因为脚上的鞋子实在不太合适,所以他跑的并不那么快,并且有些跌跌撞撞的——在经过一个华美的走廊时,他甚至来不及分神好好看看周围的装饰,他只能够一心一意地迈着难看的步伐,一边小心不要让自己摔倒,一边努力地跟上它——

然而,那只兔子却注定了不知道什么叫做贴心,当罗修好不容易拉近和它的距离时,它却跑得更快了,这让罗修觉得有些恼火——他不认为自己到了梦境里,就必须沦落到被一只兔子欺负的程度,于是在匆匆跑了几步后,他猛地提起了自己的裙子,站在原地,中气十足地吼了声:“等等,兔子!”

在前面狂奔的那只兔子果然停了下来。

它回过头,用那双通红的眼睛瞪着罗修:“什么兔子,真没礼貌,你见过穿着燕尾服的绅士兔子吗?你肯定没见过——我叫邦尼!你可以叫我哈尼!”

罗修:“……”

“你怎么停下来啦,爱丽丝,难道你还没有到达那个世界就已经沾染上了奇怪的毛病了吗?”名叫“邦尼”的兔子先生看上去很生气地说,“我们就要来不及了,已经太慢了,是的,‘太慢了’,再不加快步伐,就要变成‘太迟了’——”

“我们这是要哪儿?”

兔子瞪着罗修。

“我们这是要去哪,兔子?”

兔子依然瞪着罗修。

“好吧,我们这是要去哪,邦尼先生?”

兔子终于不瞪着罗修了,尽管它嘴巴里在不干不净地碎碎念着什么“没礼貌”之类的话,但是好在它看上去终于肯好好地回答罗修的问题了:“我们要到你该到的世界去——好了,爱丽丝,我没那么多时间回答你的问题,所以现在轮到你来回答我的问题,回答完之后,就闭上嘴,跟我走——现在问题开始:你告诉我,你是选择跟我走,还是回到那个了无生趣、每个人都像是疯子似的礼堂里,对那个人唱着赞歌不吃不喝像邪教组织似的跪上几天?”

“那个人是谁?”

“……”

罗修发现自己又被兔子瞪着了,于是他叹了口气,老老实实地重复了一边自己的问题——并且没忘记加上敬语:“请问您说的‘那个人’指的是谁,邦尼先生?”

“那个人是‘无可奉告先生’,爱丽丝,如果你真的那么好奇,大可以现在就回到回到那个装满了疯子的礼堂里去,那个人大概才刚刚到,你这时候走进去,他大概会慷慨地对你说‘没关系宝儿’一边伸出自己的脚让你亲吻他的脚背。”兔子说着发出了嘎嘎嘎的难听笑声,就好像它完全被自己的话给娱乐到了似的,然后掏出自己的怀表看了一眼,毛茸茸的脸上这才变脸似的又露出了个不耐烦的表情,“你到底要不要跟我走?”

在罗修点头的那一刻,这只自己很没礼貌却要求别人对他很礼貌的兔子已经转头继续撒丫子狂奔了起来,罗修没有办法,只能拎起那碍手碍脚的裙子跟在它后面一路狂奔,其实刚才他想让兔子等他一会儿让他把脚上的高跟鞋脱下的,但是对方完全没有给他多说一句话的时间——

并且看着那兔子那副被火烧屁股的模样,说不定哪怕罗修提出了“脱鞋子”的请求,对方也会毫不留情地拒绝他。

这只兔子真是比那天那只巨大的鸽子更加讨厌……罗修心想。

黑发年轻人跟着兔子穿越过走廊,走过华美的庭院,罗修一边抽空眼花缭乱地看着那些天使的雕像,一边匆匆地赶着路——

奇怪的是这么偌大的建筑之内却空无一人,除了那只兔子和罗修,其他的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似的——罗修想起这件事,他认为自己应该对此感到奇怪的,但是这会儿的功夫,他却发现自己一点儿也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自然,他只是努力地跟在那只兔子后面,跟它穿过整个庭院,最后在踩着走过堪称“高跟鞋杀手”的鹅卵石道路上,罗修两腿发酸,颤抖着腿,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那长长的阶梯——

那往下的阶梯像是用汉白玉雕刻而成的,朦朦胧胧的、不知道从哪儿泛起的烟雾与光芒之下,它蜿蜒向下,一点儿也看不见尽头。

兔子邦尼一个跨步往下蹦跶了两三阶,然后它回过头来,不耐烦地看着罗修——就好像在它的眼里,世界上所有的生物都能像它这样蹦跶着跳下来似的。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邦尼先生?”

“你为什么不叫我‘哈尼’,”兔子捏着怀表一脸天真地问,“我说过你可以这么叫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英语不好就不要乱给自己起英文名。

最可耻的是这家伙还非要一脸天真地叫人家这么叫他。

“我觉得‘邦尼’这名字真不错,”罗修顾左右而言他,“说起来,我们这到底是要去哪儿?”

“去你该去的地方,不过到达那个地方,必须从这个台阶走下去,那个地方在最底层,接近伊甸——噢噢噢噢呸呸呸该死——接近一个花园的地方,你不能展开自己的翅膀,否则用飞的其实会更快——噢噢噢噢,呸呸呸,该死!”兔子碎碎念着,他仿佛意识到自己似乎说到了什么不可说的东西,它看上去十分恼火地猛地闭上了自己的嘴,在眼前的黑发年轻人发觉什么不对之前,它重新换上了不耐烦的语气——

“你到底要不要来?”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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